跨市企业兼并后如何保证税源不流失及发票管理策略
【问题】
我被跨市的异地公司所兼并,之后会注销法人地位。注销之后,在组织形式上不会成立分公司,而只是变为异地公司的分部。不会采用独立核算的方式,然而实质上依然是原来的生产企业,销售和采购等方面都不会发生变化。那么,怎样才能保证税源不流失呢?发票开具又该如何进行管理呢?
【解答】
需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登记,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了。这类纳税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 30 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会核发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若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时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那么应当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
Time:2025年04月24日 20:07:53 Rea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