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31 日,YMG 全媒体记者金海善、通讯员刘兆崇、潘佳摄影报道,为做好校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第 30 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宣传民警深入辖区第三实验小学,开展安全教育日主题宣传活动,筑牢校园交通安全防线。
几岁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呢?乘坐摩托车是否需要戴头盔?课堂之上,宣传民警依据小学生日常出行里常见的场景,围绕法规的普及以及安全避险等主题,以通俗易懂的语言给现场的师生们普及了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常识,为孩子们开启了安全的“密码”。民警进行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各类车辆需遵守相应规定。具体而言,驾驶自行车和三轮车时,必须年满 12 周岁;而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必须年满 16 周岁。
民警倡议孩子们养成良好的文明出行习惯,要争做文明交通监督员。孩子们可以监督提醒父母和家人在骑行时戴上头盔,驾乘车辆时系好安全带,做到不酒驾、不超员、不超速、不分心驾驶。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方式,将这种文明交通的理念辐射到家庭和社会中,从而形成全民共同构筑安全防线的良好氛围。
民警在讲座结束后安排了交警手势操学习,以此激发孩子们的学习热情,让孩子们参与到活动中,加深他们对交通安全的理解和认知,使“知危险、会避险”成为伴随他们一生的习惯,并且让安全知识在欢声笑语中生根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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