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贷款政策:
5 月 1 日开始,首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是 70 万元。二套房的基准贷款额度为 50 万元。
此外,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再扣减首次已使用的额度。
详细内容见↓↓↓
近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问题进行解答。
政策重点
武汉住房公积金对于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提升到了 70 万元。同时,对于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50 万元。
规定开发企业的楼盘若取得了市房管部门的预售许可证,那么公积金中心就能够直接受理职工的公积金贷款。
取消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扣减”规定。这意味着当职工家庭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不会再扣减首次已使用过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更重要的是,贷款比例会依据个贷率的变动情况来确定。个贷率指的是某一个特定时点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通过设置以及及时对流动性调节系数进行调整,从而能够根据情况来相机调整最高贷款额度。
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会进行动态调整。当个贷率越低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就越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能够达到基准贷款额度的 1.2 倍。也就是说,首套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 84 万,二套房的最高可贷款额度为 60 万。
此前已受理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按原政策执行。5 月 1 日起受理的公积金个人贷款(以录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为准)按新政策执行。
政策解读
1.如何认定二套房?
家庭成员名下有一套房,或者家庭成员名下现在没有房,然而曾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都被认定为二套房。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会上浮 10%,只有首套房的公积金贷款结清了,才可以申请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
2.取消公积金贷款“扣减”规定有何利好?
之前,武汉实施了“一刀切”的贷款限额以及最高 50 万元的贷款额度,还有个人贷款扣减政策。例如,职工家庭在购买首套房时使用了 20 万元的公积金贷款,当再次申请二套房的公积金贷款时,最高只能贷款 30 万元,这是 50 万元减去之前已使用的 20 万元。新的政策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扣减”规定,这对职工家庭购买改善性住房是一个利好。
3.何种情况下不发放公积金贷款?
答:首套房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面积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积若小于 144 平方米,第二套房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面积不受限制。
首套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第二套房不支持公积金贷款。
继续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家庭如果已经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那么就不会再向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4.最高贷款额度是否仍有调整空间?
此次,武汉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调控机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与武汉的个人住房贷款率相挂钩,这里的个人住房贷款率指的是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简称“个贷率”。
此时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基准贷款额度的 1.2 倍。
个贷率处于 80%(包含 80%)到 90%之间的时候,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是基准贷款额度。
个贷率在 90%(含)到 100%之间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基准贷款额度的 0.9 倍;个贷率高于 100%(含)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基准贷款额度的 0.8 倍。
目前,武汉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达到了 86%。5 月 1 日开始,武汉住房公积金对于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70 万元,而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是 50 万元。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以每年 6 月底以及 12 月底的个贷率作为依据,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最新公积金贷款指南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
贷款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资金来源,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定向发放贷款,这种贷款在购买自住住房时使用,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
组合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若购房款未被全部覆盖,其不足的那部分款项,能够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而这两种贷款合在一起,就被统称为组合贷款。
1公积金贷款的对象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即“公积金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6 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离贷款申请时间要满 180 天。缴存账户状态需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要达到 6 个月,且不含补缴。这样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2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真实的购房行为,并且除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之外,这种购房行为通常是在一年以内发生的;所购买的住房的权属是清晰的,办理手续合法且齐全,同时不存在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同意以所购买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也同意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来提供担保。
3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1.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2.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两个限制条件。其一,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其二,不得超过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4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1.不高于按照贷款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
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再加上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除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所得结果乘以 35%,然后乘以 12 个月,最后乘以贷款期限,就得到贷款额度。
2.不高于按照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等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与配偶公积金缴存余额之和,再乘以 20 倍,然后乘以缴存时间系数。公积金缴存账户必须要是正常缴存账户。缴存时间系数可详见下面的表格。
5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其最长为 30 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其最长为 20 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面所提及的规定情形时,不得超过商贷的剩余年限;并且,借款人的年龄加上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年限,其中男职工不超过 65 岁,女职工不超过 60 岁。
6贷款利率
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不同期限及相应年利率。1 至 5 年期限的,年利率是 2.75%;6 至 30 年期限的,年利率为 3.25%。若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其利率按同期公积金贷款利率的 1.1 倍来执行。
贷款期限内若国家调整利率,已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其利率在当年不会进行调整,而具体的调整时间是下年度的元月 1 日。
除了武汉,
湖北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同样有新变化!
有哪些变化?
它们会怎样影响你的生活?
想买房的湖北人
赶紧收好这条内容,能派大用场!
襄 阳
【住房套数认定以实际拥有为准】
4 月开始,襄阳的市民在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房子时,一方面需要开具户籍所在地的房产证明,另一方面也需要开具工作所在地的房产证明,同时还需要开具购房地的房查证明。
襄阳市公积金贷款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首套房首付最低三成;
第二套房首付最低五成,利率1.1倍;
第三套房停止贷款。
襄阳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前只需到借款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去开具家庭住房证明。然而从本月起,市民除了要到上述地点开具证明外,还得前往购房地开具住房证明。
按照规定,对于贷款人家庭拥有住房的认定,是以缴存职工(包含其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工作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拥有成套住房证明,作为认定依据之一;同时,以户籍所在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作为认定依据之一;并且,以房源所在地县(市、区)及以上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拥有成套住房证明,也作为认定依据之一。
宜 昌
【三地首套首贷及时放款不轮候】
5 月 3 日起,秭归县的首套首贷刚需房能够直接受理,并且会按照规定程序及时放款,不会有轮候现象。
为加快贷款审批和放款速度,
宜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取4项措施:
在全省率先推行公积金贷款期房预告、抵押一次性办理。
开发个人贷款网上自助服务系统,把贷款的受理工作全部放置到网上以及 8 家委托银行的网点处。
群众当天提交贷款申请后,营业部和贷款管理科会实时在网上对其进行初审和终审,能够做到事不过夜并马上办理,在特殊情况下也不会超过 3 个工作日。
设立了贷款抵押备案专柜,还设立了抵押登记专柜,以及委托银行放款专柜。城区把房管部门、不动产部门等以及 8 家委托银行都请到了营业部进行现场办公,从而实现了全流程一站式的办理。
黄 石
【限制住房投机行为】
黄石市有一个《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遏制投机防范风险的意见》,这个意见在 2018 年 5 月 1 日开始执行。
购房人异地购房,若无法提供购房地户籍证明,或者无法提供购房地就业证明(需缴纳社保一年以上),那么就不能使用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若在购房地以及公积金缴存地拥有两套住房或者更多套住房,那么就不可以使用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含配偶)在我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达到两次及以上。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需与上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且结清时间需间隔一年以上。
十 堰
【公积金可支付房租】
十堰市作为省级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会扶持一批规模较大的住房租赁企业;会落地一批租赁住房项目;会建成并运行一个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会建立一项租赁监管服务制度。
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满 3 个月且连续足额缴存,其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住房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后,每 12 个月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额度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是按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来确定。
孝 感
【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5 月 1 日开始,孝感市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作出了部分改动。这些改动涉及的范围有本地就业的大学生以及引进的人才的贷款额度方面,还有进城“新市民”缴存公积金的条件方面,以及家庭代际互助的条件方面,同时也涉及各网点的业务办理等方面。
孝感就业大学生最低可贷30万
为贯彻“人才强市”战略,本市为在本市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教育部认证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引进人才(市人才管理部门组织引进和承认引进的)提供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支持。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时,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额度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进行核定。如果核定额度未达到 30 万元,就统一按 30 万元核定。
进城“新市民”可自愿缴存公积金
在本市参加社保的人员中,男性如果未满 50 周岁,女性如果未满 45 周岁,无论是进城务工人员,还是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都可以自愿缴存公积金。
一个家庭贷两次父母子女可共享
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其子女购房时,可申请家庭代际互助;缴存职工及其配偶在其父母购房时,也可申请家庭代际互助。家庭代际互助既可以贷款,又可以提取。
神 农 架
【多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4 月 18 日,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是关于《神农架林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的住房用于自住,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棚改房以及二手房。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装修自住住房的;
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这里面包含了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以及住房公积金贷款。
5、支付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6、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工作调出本区的;
9、退休的;
10、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依照前款第七、八、九、十二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其它情形下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账户必须保留 1000 元余额,装修提取额度按照本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进行核定。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
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湖北,在行动!
来源分别有湖北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湖北日报、热线房产网、长江云、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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