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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挂牌公告:机构改革后税费征管职责及办公地址变更

Time:2025年04月14日 Read:4 评论:0 作者:haiwenboyue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有部署,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2 号),要确保我省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能平稳有序运行,现对我省各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挂牌。它承继了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税费征管的职责与工作。同时启用了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并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而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则停止使用了。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的办公地址在杭州市体环二路 1 号,其邮政编码是[具体邮政编码]。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设有另一个办公区,其位于武林门。该办公区的办公地址是杭州市华浙广场 5 号,邮政编码为(具体邮政编码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浙江省网上税务局(网址:http:///)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 24 时正式上线。此平台将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所有事项进行了整合。纳税人凭借原浙江省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的账户和密码,就能够登录并办理涉税业务。

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本国税的业务时,办理事项和途径保持不变。纳税人在移动办税终端办理原本地税的业务时,办理事项和途径也保持不变。

2018 年 6 月 15 日开始,纳税人在全省的综合性办税服务厅以及浙江省网上税务局能够统一办理原先国税和地税的业务,并且实行“一窗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在 2018 年 6 月 15 日挂牌。它承继了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以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税费稽查的职责与工作。同时,启用了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并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而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的行政、业务印章则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的办公地址在杭州市华浙广场 5 号,其邮政编码为(具体邮政编码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8 年 6 月 15 日开始,原本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稽查分局,在这之后暂时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稽查局的名义对外进行业务工作。同时,原本的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稽查分局的行政印章和业务印章,都停止了使用。

2018 年 6 月 15 日开始,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暂时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工作。同时,原浙江省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以及浙江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一分局的行政、业务印章不再使用。

全省各县(市、区)税务机构按税务总局、省局统一部署逐步分级挂牌后,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办税服务场所等改革有关事项由各地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8年6月15日

对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进行解读。 解读的内容是关于该公告所涉及的税务机构改革相关事项。 主要是对公告中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方面的信息进行阐释和说明。 目的是让人们更好地理解公告中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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