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良心的含义
良心指的是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东西。它是一种强烈的道德责任感,同时也是一种自我评价的能力。教师职业良心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实践中所产生的。它是教师对社会向教师提出的一系列道德要求的自我意识和情感体验。同时,它也是教师对学生、教师集体和社会自觉履行职责的道德责任感。此外,它还是教师对自己教育行为进行道德控制和道德评价的能力。总之,教师职业良心是多种教师职业道德心理因素在教师个人意识中的有机统一。
(二)教师职业良心的特点
1.公正性
教师职业良心的公正性体系体现在多个方面。其一,体现在教师对教育事业有正确的认识上;其二,体现在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坚持真理、秉公办事上;其三,体现在教师对学生做到一视同仁、赏罚分明上;其四,体现在教师对同事、领导做到开诚布公、团结协作上。
2.综合性
教师职业良心的形成,是由教师的知识、以往的生活经历和生活方式所决定的,它具有综合性。从其构成机制和要素来看,也具有综合性。一方面,教师职业良心包含着理性因素,且主要是理性因素。另一方面,教师职业良心又包含着非理性的东西,像教师在教育劳动过程中的直觉、本能等。
3.稳定性
教师职业良心在理性指导下形成,它具有坚定性和稳定性,不会转瞬即逝,也不会变幻无常。
4.内隐性
它是认识、情感、意志、信念、理想和行为的有机统一。
5.广泛性
教师职业良心一旦形成,其作用范围很广泛。它作用于教师工作的各个方面,也作用于教师生活的各个领域。
(三)教师职业良心的作用
教师职业良心是教师内在的道德信念,它是教师建功立业的精神支柱。这种良心贯穿于教师职业行为的整个过程,能够促使教师自觉地履行职责,并且有利于教师选择和实施最佳的职业行为。
教师职业良心在实施教育行为之前,会起到促使教师去选择正确教育行为的作用。
教师选择教育行为时,会从某种动机开始考虑。其会思考选择某一教育行为的目的以及后果。教师职业良心能够引导教师依据教师义务的道德要求,从学生和社会的利益角度出发,对教育行为进行思索和衡量。它会肯定符合道德要求的动机,抑制或否定不符合道德要求的动机,进而做出正确的动机选择。
2.在实施教育行为过程中,教师职业良心起着监督和调节作用
在教育教学领域,教师职业良心会在每时每刻、每个地方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自我监督。它会坚持和激励那些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意志和信念,同时也会克服那些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和欲念。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当中,特级教师谭千秋通过自己的英勇行为,诠释了作为一名教师所应具备的良知与责任。试想在关键时候,他若只顾自己逃生,由于自己不积极作为,导致学生如花的生命在自己眼前消逝,那么他将会受到良心的终生拷问。
教师职业良心在教育行为实施之后,会对教师的行为起到评价作用,同时也会起到激励作用。
教师作出一种教育行为后,会在心里进行自我评价。教师看到自己的教育行为带来良好教育效果,对学生成长有积极影响时,内心会产生满足和愉悦,进而激励自己继续这种行为。当教师意识到自身行为损害了学生利益且不符合社会对教师的要求时,其内心会产生感受。这种感受是内疚和惭愧,同时会受到良心的谴责。这种内心的变化会促使教师吸取教训,并且尽力去弥补和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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