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MG青岛广电·今日+出品】
最近,
从外地来青岛找工作的小陈
遇到了一件烦心事,
他通过一家房屋租赁公司租了一间房子,
可是在签完合同、
付了三个月租金以及押金后才想起来,
合同上也没有甲方也就是房主的签字,
担心自己会不会被骗了,
想要回租金和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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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新闻报道
小陈今年夏天毕业,最近从外地提前来到青岛求职,打算找一处房子短期居住。他在“贝壳找房”APP上看中了一间房子,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不久后,就有人通过微信联系上了他。
小陈(化名)
看房之后,小陈与对方签订了租房合同。接着,小陈支付了三个月的租金,金额为一定数额。同时,小陈还支付了押金等费用,这些费用总计 3684 元。
小陈(化名)
签完合同后,小陈有了一种隐隐约约不对劲的感觉。在合同中,房主作为甲方,然而上面却没有房主的签字。接着,小陈在网上进行查询,结果发现这是一家经营出现异常的企业。
记者从“企查查”得知,青岛紫盛房产有限公司在今年 2 月被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原因是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与该企业取得联系。
这家公司给人不靠谱的感觉。合同上缺少房主签字。因此,小陈想要回已经支付的费用。
房东有委托协议,将房子委托给紫盛公司出租,中介找到我询问这里是否有房源,而我有房源,青岛紫盛房产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冬冬如此说道。
那么,这种没有房主签字的合同有效吗?
陈先生、紫盛房产公司以及房东之间有一份三方租赁协议。从该协议来看,房东并未签字。倘若房东未签字,那么紫盛房产公司就不具备对外转租的权利。上述合同目前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如果房东或者房产公司对房屋进行内部结构分隔后出租,亦或是以低价租赁房屋后再高价对外出租,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方签订租赁协议,然而其中却缺少了一方的签字。对于这样一份存在瑕疵的合同,小陈不知道该如何去解决。对此,律师给出了相应的建议。
陈先生可以建议当事双方尽量协商来解决相关争议。如果确实无法协商,那么陈先生也可以诉诸法律,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国浩律师青岛事务所资深律师刘胜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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