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聚焦 / 正文
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的界定及国际统计规则探讨 -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Time:2025年04月16日 Read:5 评论:0 作者:haiwenboyue

进而导致:在统计上出现了困难。当前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存在两种主要规则,分别是 BPM5 与 FATs。在对商业存在进行统计时,这两种规则都可以适用。然而,在对自然人流动进行统计时,应以 BPM5 为主,同时 FATs 作为补充。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是 GATS 所定义的两类国际服务提供者或服务消费者的移动情况。然而在 GATS 中,存在着两者之间在界限方面的模糊性。人们认为它在区分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方面存在统计上的困难,由此产生了这种不清晰。对于研究一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以及分析一国对国际服务贸易开放承诺的实际履行程度,还有对 w1_o 的政策法规审议机制对各国相关方面的影响,目前集中在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这两种模式的定义进行区分。服务贸易管理的审议会产生障碍,对外开放政策法规的审议也会产生障碍。因为 GATs 协定本身并未对界定商业存在和自进行明确界定,这就导致了在相关审议过程中出现了障碍。

因此,国内外学者针对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的理论界定,以及二者统计规则的实践问题展开了大量研究。然而,对于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二者定义的理解,学术界并未达成定论,到目前为止,很难取得一致的意见。当前世界各国和地区进行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通常依据服务和消费者接受的服务是否越过边境来划分。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将服务分为:一是“不涉及到需求方和生产方的移动”;二是需求方不移动的服务,这是所需服务的一个必要条件,即须物质性接近消费的家庭和企业;三是提供者不移动的服务,也就是消费者必须移动到服务提供者所在地;四是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移动。同时,还使用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六个组织共同编写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以下简称“服务统计手册”)中的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S 统计)作为国际服务贸易中的“商业存在”。这种分类与 eAls 的类服务贸易统计规则相似,前三种分别是 GATs 定义下的“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境外消费”,然而第四种与 GATs 定义下的有所不同,在操作中同样会遇到一些困难,如何进行服务贸易统计成为各国十分棘手的问题。

目前,服务贸易统计正处于逐步完善和规范的过程中,这与“自然人流动”存在一些区别。在自然人流动的情形下,需要对此进一步深入地进行探讨。从提供者方面来看是移动的。从消费者方面来看,如果是按照一、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的理论界定,为东道国的居民提供服务,那么消费者不移动。在国际上,当前普遍被接受的是《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进行的分类,即把国际服务贸易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这四类服务,其中第四类服务更类似于其第二类服务;如果是涉及为第三国居民提供服务,那么提供者与消费者共同移动。这与之前的情况有所不同。Ioek 涉及自然人流动的四种模式。主要通过 mn 分类来区分这四种模式,其中第四类服务较为相似。作者是汪威毂,他是采州师范学院东南经济研究所的所长且为教授。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7 年第 11 期,供者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提供服务。我国学者程大中等(2000)的看法与 stem、Hoek—mn 基本一致。他认为商业存在模式主要涉及市场准入和对外直接投资,而自然人流动模式是以移动的自然人的方式提供服务。服务提供者设立的机构提供的服务,从 GATs 协定中可以看出,除了以自身名义提供服务之外,其人员既可以来自母国,也可以在东道国被雇佣。

其服有很大一部分会流动到东道国的自然人手中,这些自然人要通过受雇于相关公司来为东道国的消费者或第三国的消费者提供服务。这些公司既可以是在东道国的本国公司,也可以是在东道国的外国公司。这与 st 帆.柚分类的第二类服务存在区别。程大中认为,自然人流动模式中存在某种外国公司,也可能是东道国的公司。并且,服务消费者往往不是所在国的消费者。例如,若为前者,那么自然人流动与商业存在就难以区分了。服务提供者前往 C 国为 B 国消费者提供服务。为区分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CAls 谈判规定,若此服务贸易形式属于自然人流动模式;然而,若消费者是 C 国公民,那么商业存在模式中涉及国外自然人流动的这部分服务就不能被划归到自然人流动模式中。这使得自然人流动发生了变化,从原本的人流动变成了商业存在。因此,程大中认为,对区域开放的承诺,成为了相对商业存在开放承诺的一个独立部分,能够与商业存在区别开来。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模式的重点在于服务对象是哪国居民,如果服务对象为第三国公民,那就属于自然人流动。如果外国自然人服务于设在东道国的外国公司,那也属于自然人流动。自然人流动被称为自然人流动模式,也就是“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移动”。

商业存在发展的动因_商业存在名词解释_商业存在

业存在被吸收了。Stem 分类的第四类服务与之近似;若服务对象是(二),GATs 协议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定义为东道国的公民,只有提供者移动而消费者不移动时,会受到 GATs 协定下商业存在的青睐,商业存在是指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这与分类的第二类服务近似。在另一成员方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该成员方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存在可以是在一成员领土内组建、收购或维持一个法人实体,也可以是根据 GAl[s 定义维持一个分支机构或代表处。同时,自然人流动并不要求提供者创建、维持这样的实体,只是为成员方境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它有两个特点:其一,消费者共同移动,主要是服务提供者移动且为自然人身;其二,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方的领土内,之后进入另一成员国境内提供服务。本文作者倾向于接受 GATS 框架下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定义,也就是服务提供者到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以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的主要区别在于服务提供方的方式不同。在 CATs 协定中,将自然人流动定义为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以自然人存在的方式为后者的境内消费者提供服务。然而,这一定义并不能完全解决二者之间的界限划分问题,它们之间依然存在许多相互交叉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明确自然人流和渗透现象。这两者之间的界限不是很清晰。一般来讲,存在部分情况,WTO 进一步制订了一些附件。在这些附件中,提供服务的部分自然人流动被包含在商业存在之内。《自然人流动的附件》(以下简称《附件》)包含四条内容。其中,第一条规定了在 GAls 协议中区分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相关事宜,这确定了《附件》的适用范围;第三条主要是为实现进一步自由化并继续谈判提供指导。而对自然人流动具有实质性影响的是第二条和第四条,这两条是从 GAls 协定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定义出发的。第四条列举了成员。区分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重点在于,商业存在方在 GATs 义务之下能够实施某些措施,同时,对于这些措施,也以附带性条款的方式进行了一定的限制,这些措施是服务提供者通过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的方式来提供的。第二条是关于服务的规定,其中自然人流动指的是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存在的方式提供服务,而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明确 GATS 自然人流动与国际移民之间的关系,这里所说的就是提供服务的这种方式。其实就是提出“划清界线”。该附件界定了自然人流动的范围,即可以提供服务的主体的组织形式。也就是说,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以什么主体的组织形式来提供服务。《附件》表明,GATS 协定关于自然人流动的区别在于以何种主体的组织形式来提供服务,以及可被任何服务提供者以“临时”或“非长期”地位聘用的所有类别的自然人。

2. 在东道国的独立服务提供者。一些提供专业服务的人员,如会计师或建筑师等,他们依据协议,既可以通过商业存在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服务,也可以通过自然人流动模式向个人消费者提供服务,且四种模式相互交叉,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之间存在着融合性。《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 年第 11 期有相关阐述。2. 这些服务公司包括在东道国有某种存在的外国公司,或者是东道国拥有的公司。《服务(3)在东道国无长期存机构,且与东道国签订统计手册》通常仅把外商直接投资者拥有多数控制权的分支机构当作商业存在统计对象。例如,外国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获得向东道国的多数控制权,即拥有 50%以上的普通股或表决权时,就会被统计在内。《服务统计手册》与《国际收支手册》对控股规定存在最主要区别,其中之一是提供服务的合同或分包合同并派出员工提供服务,而这是上述两类手册规定的不同之处。

《国际收支手册》司提供服务的人员需是非东道国居民。然而,在第五版(BPM5)中,当直接投资企业指外国投资者拥有普通股权或表决权超过 10%的企业时,自然人流动显然包含在商业存在之中。手册建议 FA 偈的统计范围仅涵盖外国投资者拥有超过 50%普通股权或表决权的企业,这些企业包括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的国际统计规则所匹配的情况。后者的范围比前者小很多。国际上有时会用外国直接投资(FDI)GA 碍协议下自然人流动和商业存在相互融合性的现象来统计替代性的商业存在指标,此替代性统计结果与前一种统计结果不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面临很大困难。所以 FAls 较大。在此情形下,依据 BPM5 统计的商业存在,由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六个组织共同编写的数据比依据《服务统计手册》统计的数据要大。这是因为前者对于《服务统计手册》所涵盖的“r0 成员方的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其包含的自然人流动数据比后者要大。最终统计所得的流动统计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参照作用。在国际上,若采用广泛的数据来统计自然人流动,那么相关数据就会变得更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编制的《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是统计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的一项重要国际统计规则。然而,FA 统计的是国外分支机构的服务贸易。虽然许多制造业跨国公司既生产货物又生产服务,但二者的统计口径存在很大差距。

商业存在发展的动因_商业存在名词解释_商业存在

在实践中,二者的统计结果具有相互补充的作用。其中将货物生产者也包含在内,而非仅把生产者范围限定于服务提供者。所以在运用 FAls 统计(《服务统计手册》关于商业存在的统计规则)时,应剔除货物生产的部分,这样得到的才是实际的商业存在形式的服务贸易。《服务统计手册》中指出,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方境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被称为国外分支机构,它是法人或非法人企业。所以,《服务统计手册》把商业存在的统计称作国外分支机构服务贸易统计(FATs 统计),并且建议收集的 FATs 统计的经济变量按生产者行业活动为基础进行归类,包括销售额(营业额)和某些或所有项目组成的一系列变量。FAls 包含进口 FATs 以及出口产出等方面的内容,还包括受雇人数、增加值等,也有货物和服务的出口与进口,同时还有 FAls 本身。从报告国的角度来看,进口 FATs 指的是跨国公司的企业数量、资产、净值、经营盈余、固定资本形成总值以及设立在本国的分支机构;出口 FATs 指的是本国企业在所得税、研究与开发支出、雇员报酬以及其他方面的情况。国外设立了分支机构。GA|Is 各国仅对在本国提供的服务作出承诺,而不是对在国外提供的服务作出承诺,其统计范围既有服务贸易额的指标,又有一些外围或辅助性的指标。这些指标从不同角度反映商业存在的规模,因此有关商业存在的最直接数据是有关跨国公司的。

可以看出,FA 偈统计司设立在本国的分支机构相关数据,也就是进口 FA 眄的数据,其中的商业存在包含了自然人流动,其统计结果能够从多个侧面体现自然人流动的情况。同时,出口 FA 髓数据也应被认为具有重大意义。各成员国作出对商业存在模式的承诺,其目的在于换取或获得其他成员国更广泛的承诺,这样就能增强本国企业在其他国家的分支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因为根据 GAls 协议对自然人流动模式有相应定义,这里涉及到自然人流动的国际统计规则。正确的内容应该是:自然人在国外进行生产、经销、营销、销售或提供服务等活动,统计的主要特点是涵盖这些方面。然而,当前的统计体系无法将自然人流所有权标准的状况充分体现出来。所统计的资料不能很好地对自然人流动所涉及的活动进行反映。尤其是要获取有关自然人跨国界流动的服务贸易国际可比统计资料,这是十分困难的。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服务统计手册》以及《国际收支手册》都可适用于商业存在(《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和《服务统计手册》第三章的统计。同时,为了从供应模式的角度将自然人流动模式与其他供应模式区别开来,以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居民的相关交易中,非居民的交于自然人流动需主要依据《国际收支手册》的规则进行。《国际收支手册》对自然人流动进行统计,同时《服务统计手册》规定的 FATs 统计也主要界定了自然人流动的统计范围。是 GAls 中确定的自然人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自然人流动起到补充作用,充分体现了以流动模式为基础,界定了居民和非居民的交易范围,也作为了商业存在与自然人流动在统计上的联系。FA 鸭统计框架提供了一些信息,这些信息是成员方对自然人流动作出的承诺履行情况,其中包括自然人流动的间接或补充性信息。具体包括:一是通过 BPM5 服务贸易提供的自然人流动的部分范围;二是 BMP5 中与劳动力有关的流动信息,比如在国外分支机构中工作的非长期就业情况的有关信息。《服务统计手册》中,受业的外国员工属于自然人流动模式的一个子类别。在 FATs 统计中,关于在国外分支机构中的外国雇员的数量和收入信息,可作为自然人流动的指标,且因雇人数的其他信息可通过 FATs 统计作为补充信息,如下表所示。通过自然人流动的统计范畴,其中作为受雇人员总量一部分的外国雇员数据,以及相关的 BPM5 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中个人、文化的报酬的数据,能够了解 GATS 承诺开放自然人流动义务的履行情况。

如果能够分别确定按照短期合同或定期合同受雇于文化和娱乐服务的人员,以及受雇于建筑服务的外国雇员和以任何种类合同受雇的边境劳动者,那么“与劳务有关的流量”这个数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自然人流动模式的规模以及外国人在国外分支机构中的就业模式。然而,在根据 BPM5 规则进行统计时,按照定期合同受雇的人员在国际服务贸易统计中,是依据以上两个规则来进行统计的。具国雇员不会体现在自然人流动的数据里。另外,报酬是衡量自然人流动的变量,其计量能提供一个合理的近似值,表明外国专门知识。当一个自然人提供某种服务时,他或她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价值,是有助于比较国家间供应模式的主要变量,能说明对向东道国经济提供服务的贡献。就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而言,从《服务贸易总协定》到《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一文来看,合同的价值或者所得收入能够作为量化这类贸易的衡量标准。自然人流动模式并非通常所定义的那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中的国际移民,是由自然人流动形成的,但这种“国际移民”并非是为了在东道国长期就业,而是为了临时提供服务。所以,服务……2005 年 5 月 25 日,提供者与服务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具有暂时性,这是自然人的重要特征。[4]部长娟在《服务业外商投资进入模式与中国服务业发展研究》(管理学博士论文,哈尔滨工程大学齐齐哈尔分校)中指出,对于自然人跨境提供劳务获得的报酬统计,出自经济管理学院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时间是 2004 年 9 月。 在BPM5中根据就业时间不同得到不同反映。如果就

标签:
关于我们
海文博阅网,打造全方位的文化信息阅读平台,涵盖社会动态、历史人文、生活百科等广泛内容。我们为读者提供高质量的资讯和深度文章,让阅读成为获取知识、拓宽视野的桥梁。在这里,您可以随时随地畅游知识的海洋,感受阅读的魅力。
发文扫码联系站长微信
Copyright ©2021-2025 Comsenz Inc.Powered by©haiwenboyue 文章发布联系站长:dat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