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关于买房这件事,越来越多的楼盘会要求购房者进行排号,并且要缴纳一定的“排号费”。那么,如果购房者不想买了,这个钱是否能够退还呢?
案例:房子不想要了,排号费能退吗?
最近,有购房者提出疑问。他们曾经有购买某期房的意向,但是当时仅仅交了排号金和团购费,并未签署购房合同。然而,从那时起到现在,已经快三年了,开发商才开始陆续交房,交房时间比原本计划推迟了很多。
购房者透露,起初,他仅是依照开发商的要求,以内部购房人员的身份支付了 2 万元排号金。之后,通过售房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他又缴纳了 6 万元团购费,从而能够在开盘后享受每平方米便宜 1000 元的优惠。
现在购房者已无购买此房子的意愿,那么之前为了排号而缴纳的团购费和排号费能否予以退还呢?
排号费其实并不符合保护消费者的相关法规
有些城市的地方立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有相关条款规定,不准在房产销售中收取“诚意金”“排号费”“认筹金”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规定很难得到落实。一些原本打算购房但改变想法的消费者,在索要已缴纳的费用时感到乏力无助,他们的利益很难得到有效的保护。
如今购房者在购房之际,提前交付“排号费”以及“预约金”等情况极为常见。购房者需留意,“排号费”“团购费”“认筹金”等费用和定金存在差异。对于开发商来说,定金能对双方起到约束作用,然而这些费用在交纳之后,对开发商并不具备任何约束效力。
这其实是开发商采用的一种变相集资的方式。这些费用仅仅能体现购房者向开发商作出的单方面购买承诺。有些房企会开具较为简单的收据,然而有些房企则不会开具任何形式的票据。
购房者能否最终买到心仪的房子,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这些费用通常有去无回。消费者在交纳这些费用时,应当保持谨慎。
已交的排号费要怎么要回来?
房产监管部门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原则层面上,当这类房产纠纷出现时,应当由监管部门出面,促使双方进行协商并解决问题。在还没有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如果购房者改变了购买的意向,那么经营者应该将最初交纳的费用退还给购房者。
如果开发商拒绝退还排号费,那么可以起诉开发商。因为开发商在没有取得期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售房屋,这会导致买卖无效。当然,对于购房者来说,排号费类似于购房意向金,可被视为购房保证金。在要求退还排号费时,由于开发商违约但不违法,所以购房者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一般而言,还需要补交一份退房申请。
当然,每个问题需要具体地去解决。购房者选择一些表面上给予利多但不规范的房产开发企业,仅仅是为了贪图小便宜。很可能由于没有按照法律和规定去购房,从而为自己贪图小便宜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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