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网友咨询——
假如我在新规实施之前离了婚。离婚之前,老公拥有一套房子,且房子写的是他的名字。离婚之后,我没有房子。那么,这种情况下,契税能够算作首套吗?
我们一开始听到新规,还以为是因为自己吃瓜不积极,错过了什么时政消息呢。然而,没想到这是早在 2021 年 1 月 21 日就已经出台的“沪十条”。对于其中的离婚点,很多伙伴都产生了疑惑,他们表示离异 3 年内的房产限购需要追溯到原家庭,以离异之日作为节点,前后的购房以及婚姻变化都非常复杂。
看了这么多提问,今天就来跟大家科普一下~
·问题速答·
假如是在新规实施前离婚的。离婚之前老公拥有一套房,且房子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离婚之后自己没有房。那么这种情况下,契税能算作首套吗?
契税是按照现家庭来进行计算的。只要现家庭的成员在上海名下没有房产,那么契税就被算作首套。
问:那离婚后买房到底怎么算?
夫妻在离异后的 3 年内去购房,对于其拥有住房的套数,是以离异之前家庭的总套数来进行计算的。
问:离婚限购具体怎么说?还真搞不清楚。
以一个例子来说,对于上海沪籍家庭而言,如果近期离婚了。你的老公分得两套房屋,而你没有分得房屋。在 3 年内,你与他人再婚,再婚对象是沪籍人士并且名下无房(该对象婚前单身,无住房且无婚史,同时具备购房资质),这种情况下是可以购买 1 套房屋的。
A 与 B 办理了离婚手续,A 获得了 2 套住房,B 没有住房。B 与 C 再婚,C 是沪籍,在婚前为单身状态,没有住房且没有婚史,同时具备购房资质。现在 B 和 C 重组的家庭可以购买 1 套住房。
其次,对于上海沪籍家庭而言,如果您和您的结婚对象都是再婚,并且你们原来各自的家庭都只有 1 套住房,在离婚时又把房子给了前任,那么,现在的重组家庭如果没有住房的话,是可以购买 1 套住房的。
解析:A与B离婚,原家庭唯一住房分给了A;
C与D离婚,原家庭唯一住房分给了C;
现目前B和D再婚,BD重组的家庭没有住房的话可买1套。
夫妻离异不满三年,若离婚前家里仅有一套房产,那么净身出户的那一方是可以购买 1 套房子的。
A 与 B 办理了离婚手续,原本的家庭中仅有的一套住房被分给了 A,B 没有带走任何财产,仅自身离开,在此情况下,B 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如果你近期离婚或者离婚未满三年,并且需要买房,那么可以参考上述内容,查看自己以及现重组家庭是否具备购房资格,这样可以避免浪费精力,避免空欢喜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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