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学院):
湖南省人社厅发布了《关于做好 2024 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文号为湘人社函〔2024〕88 号(附件 1)。依据该文件精神,现将 2024 年我校的培训通知呈现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教职员工。
二、培训课时及课程
2024 年度的培训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要达到不少于 12 天或者 90 学时。其中,公共科目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培训的时间不少于 60 学时。
各行业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来确定专业科目的培训内容。
三、培训方式
其四,通过在职自学达到要求认定学时,如主持科研项目、著书发表论文、参与学术交流等学时认定类型,详见《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湘人社发〔2023〕14 号)(附件 3)。
四、培训结果应用
办理评奖评优业务时,须提供上年度培训合格证书(具体需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无 2024 年度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其 2024 年年终考核评优资格将被取消。
2024 年起,人社一体化平台会实现年度培训结果与年度考核业务的关联。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将会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湘人社规〔2024〕9 号(附件 4)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培训工作要求
各部门(学院)要重视起来,要保证通知到本单位的每一个人,让他们按照要求参加培训。
教职工需在规定时间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的在线表格,该表格为附件 5。同时,教职工要上传附件证明材料,且附件证明材料的大小限制在 10MB 以内。
人事处审核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学时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材料后,会在人事处网站或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如果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就会将其上传至人社一体化平台。接着,经过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就能生成年度培训合格证书。
六、说明
事业单位管理培训平台的网站暂时进行了转移,转移到了省人社一体化平台。
第三种培训方式是入驻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平台的培训机构提供的网络培训。由于网络培训管理平台暂未开通,所以要待上级机构通知后才开始培训,并且会另行通知。参培人员可以通过第一种、第二种、第四种这三种方式参与培训并获得培训学时。
请老师在每月 25 日前合理安排时间填报培训材料。当月 25 号前未交材料将不再予以受理,且会自动顺延至下个月。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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