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手续费:
火车票票面所显示的开车时间之前 48 小时以上进行退票的,会按照票价的 5%来收取手续费;
票面开车时间在 24 小时以上且未达 48 小时时进行退票,需按票价的 10%收取手续费。
退票时,如果票面的开车时间不足 24 小时,那么就按票价的 20%收取手续费。
以上退票计算的尾数是以 0.5 元为单位的。尾数小于 0.25 元的会被舍去。0.25 元以上且小于 0.75 元的会统一计为 0.5 元。0.75 角以上的会进为 1 元。
列车在发站开车前若遇到特殊情况,可在开车后 2 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对于团体旅客,需在开车时间前 48 小时办理退票手续。
网络购票且未换取纸质车票的,能够在不迟于开车前 2 小时登录网站进行退票操作。
【法律依据】
团体旅客办理退票不应晚于开车前 48 小时。
旅客开始旅行之后不能办理退票。然而,如果因为受伤或者生病而无法继续旅行,经由车站或者列车证实之后,可以退还已经收取的票价与已经乘坐的区间票价之间的差额,并且核收退票费。如果已经乘坐的区间不足起码里程,就按照起码里程来计算。同行的人也可以按照同样的方式办理。
经票面乘车站站长同意在开车后 2 小时内改签的车票不退。
上述计算的尾数以 5 角为单位,当尾数小于 2.5 角时舍去;当尾数在 2.5 角以上且小于 7.5 角时计为 5 角;当尾数在 7.5 角以上时进为 1 元。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四十八条规定,当旅客要求退票时,需按以下规定办理并核收退票费:
1.旅客退票必须在购票地车站或票面发站办理。
在发站开车之前,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开车后的 2 小时内退还全部票价。团体旅客必须要在开车的 48 小时以前办理相关手续。
旅客开始旅行之后不可以退票。然而倘若因为受伤或者生病而无法继续旅行,经由车站或者列车证实之后,是可以退还已经收取的票价与已经乘坐的区间票价之间的差额的。如果已经乘坐的区间小于起码里程,就按照起码里程来计算;同行的人也按照同样的方式办理。
4.退还带有行字戳迹的车票时,应先办理行李变更手续。
5.站台票售出不退。
市郊票、定期票、定额票的退票办法由铁路运输企业自定。
必要时,铁路运输企业可以临时调整退票办法。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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