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手机版是由官方部门发布的税务应用程序。在这里,主要可以查阅税务相关资讯和政策新闻等内容,也有相关的税务服务办理渠道。通过指尖轻松点击,就能够便捷高效地办理相关业务,并且可以上传信息。
相关说明
贵州省税务局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同时,进一步优化并新增了微信端、支付宝端和贵州税务 APP 等“掌上办”渠道的社保缴费业务功能,从而为全省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参保缴费人提供了更为安全、便捷的社保费缴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微信端
(一)登录途径
关注“贵州税务”的微信公众号,接着进入“享服务”这个板块中的“社保缴费”栏目,然后输入缴费个人的用户信息。
最后输入缴费个人用户信息。
(二)新增功能
新增了能够为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开具以及补开《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的社保缴费功能。
- 证明查验功能。
二、支付宝端
(一)登录途径
进入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需注意确认当前定位在贵州省范围内。接着进入“社保”栏目,再进入“社保缴费”栏目,然后输入缴费个人用户信息。
(二)新增功能
1.证明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具、补开《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功能。
2.查询类。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选档)记录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已缴费查询,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查询和证明查验功能。
三、贵州税务APP
(一)登录途径
微信扫描下方的二维码,然后通过浏览器打开,接着点击“下载”,这样就能完成“贵州税务”APP 的下载安装,之后进行注册并登录。
(二)新增功能
1.证明类。新增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开具、补开《税收完税证明(非印刷)》功能。
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特殊缴费退费申请功能。
委托扣款缴费协议有多种类型。其中新增了城乡居民社保费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的两两协议签订功能,同时还新增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功能。
新增证明查验功能。
5.公众服务类。新增操作手册查看功能。
四、其他事项
上述社保缴费渠道所提供的功能,在《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社保缴费“掌上办”功能清单》(附件 1)中有详细说明。
上述“掌上办”缴费渠道的操作流程,可在《社保缴费“掌上办”操作手册》(附件 2)中查看。
我省社保缴费的其他“掌上办”渠道功能情况,能够通过贵州省税务局的门户网站,去查询《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2019 年第 16 号通告),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缴纳渠道的通告》(2020 年第 12 号通告),还有《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新增中国银联“云闪付”缴纳社会保险费渠道的通告》(2021 年第 8 号通告)等相关内容。
官方简介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手机版是国家税务总局在互联网上发布权威信息的平台,是提供纳税服务的平台,是进行互动交流的平台。
移动客户端包含税闻、政策、服务、咨询这四个栏目。它聚焦于税收热点,能够及时发布政策,提供贴心的纳税服务,还能进行专业的答疑解惑。它为社会公众精心打造了一款非常便民的产品。
贵州省电子税务局app使用说明
(1)、流转税类。
由此可以看出,流转税类所指的征税对象范围很广,涉及的税种数量也很多。流转税类有一个基本特点,那就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作为计税依据,在生产经营以及销售环节进行征收,其收入不会因成本费用的变化而受到影响,却对价格变化较为敏感。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属于这类税种,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属于这类税种,我国现行的营业税属于这类税种,我国现行的关税也属于这类税种。
(2)、所得税类。
它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的各种应纳税所得额。对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征税,这样便于调节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能够让国家、企业、个人这三者的利益分配关系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科学合理的收益税类能够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既能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又能调动纳税人的积极性。所得税类具有这样的特点:其征税对象并非一般的收入,而是将总收入减去各种成本费用以及其他被允许扣除的项目之后所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且征税的数额会受到成本、费用、利润高低等因素较大的影响。在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都属于这一类。
(3)、财产税类。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的财产数量或者财产价值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对财产进行征税时,更多地会考虑到纳税人的负担能力。这样做有利于实现公平税负,能够缓解财富分配不均的现象,还有利于发展生产,对消费起到限制作用,并且有助于合理利用资源。这类税种具有这样的特点:税收负担与财产的价值以及数量有着密切的关系,能够体现出量能负担的原则,对财富进行调节,实现合理分配。我国现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这一类。
(4)、资源税类。
资源税是以自然资源以及某些社会资源作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种。资源税类具有征收阻力小的特点,其税源较为广泛。所以,合理地开征资源税,一方面有利于财政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对国家的自然资源和某些社会资源进行合理的开发与利用。这类税收的特点在于:税负的高低与资源级差收益水平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且征税范围的选择也较为灵活。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属于这一类。
(5)、行为税类。
行为税也被称作特定行为目的税类。国家为达成某种特定目的,会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作为征税对象来设立税种。开征行为税类的主要目的在于,国家依据一定时期的客观需求,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这类税种具有明显的征税选择性,税种数量较多,时效性较强,有的还具备因时因地制宜的特点。我国现行的土地增值税属于这一类。
相关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顺应“互联网+”的大趋势,推出了一个移动客户端,这个客户端集资讯、服务和互动等功能于一体。它是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的延伸部分,与国家税务总局的官方微博、微信共同组成了“两微一端”,成为官网的两个侧翼,从而能够全方位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 APP 的主色调是蓝色,显得简洁明快。它采用了人性化设计,设置了税闻、政策、服务和咨询这四个栏目。主要用于发布财税热点头条、进行权威解读以及提供税务咨询。同时,还能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导航、信用查询等各类涉税服务。并且,它支持点赞、收藏和社会化分享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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