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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各地文旅部门整治导游乱象等问题,查办多起案件并公布典型案例

Time:2025年09月01日 Read:32 评论:0 作者:haiwenboyue

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处罚案例

二零二五年六月,郴州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李某某处以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科以两千元罚金的行政惩处,另外对该市嘉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实施了告诫处分。此案牵涉到该旅行社或个人在商业活动中的违规操作,虽然具体情形尚未披露,但惩戒的缘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某些规定相联系,彰显了当地对旅游行业规范的严密管控。

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处罚案例

同期,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鹭之旅旅行社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士实施了诸多惩处措施:该公司被追缴非法所得,勒令停业十五天并处以罚款;经理宋某某被罚款四千元;职员蒋某某与导游刘某分别被罚款三千元,刘某的导游资格证还被暂停使用十五天。这一事件揭示了旅游公司在安排旅游行程时或许会出现服务品质、契约执行或向导监管方面的不足,惩处范围涉及公司、负责人及基层工作者,体现了责任查究的彻底性。

陕西中超国际旅行社及个人违规情况

陕西中超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因触犯《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或许存在私自调整安排或迫使购买行为)受到查办;孙某某、韩某某这两位导游则违背《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倘若未将服务内容准确相告)。此类不合规行为常会危及旅行者的正当利益,惩处意在约束相关人员的操作。

香格里拉市海外旅行社处罚结果

2025年6月,香格里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一家国际旅行机构处以九千元罚款,并追缴其非法所得;该机构的负责人格某某受到两千元惩罚,相关人员李某某被罚三千元。这一处罚是因为该公司触犯了《旅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即未与导游签订用工合同),从而暴露了其管理上的不足之处。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处罚案例

二零二五年四月,桂林市收回了胡某某的非法所得,并对其处以八千元罚款,同时告诫了耀佳旅行社。胡某某或许存在没有资质营业或欺骗顾客的情况,而旅行社受到的警告处罚则表明其需要修正一些小型的违规行为。

通游旅行社与信游公司违规行为

通游旅行社触犯《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因未购买责任险,信游公司违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因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张某某身为导游,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因擅自添加消费项目。2025年5月,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对通游旅行社及法定代表人李某分别实施处罚,意在加强企业应尽之责。

重复违规人员松某某的处罚背景

松某某以前曾因强迫消费和没领导游证受到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的两次惩罚,2025年6月又有了新的违法行为。这种一再犯错的人将受到更重的处理,表明执法机构对不老实的违法者进行重点整治。

昆明市对北京星城旅行社云南分公司的处罚

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在2025年6月查没该分公司非法所得,并对其处以经济处罚,分公司负责人肖某某也受到了相应惩处。该分公司或因在异地违规开展业务,或因服务品质不佳而遭此处理,此案例彰显了不同区域监管机构间的联合执法成效。

松潘县与北京市的处罚案例补充

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4月对呷某某处以2000元经济处罚,全球通旅行社成都分公司则接到警告通知;北京市在同一个月对叶子国际旅行社实施停业整一个月的处罚,并没收其非法所得,同时对其处以罚款,该旅行社可能因重大违规行为(例如超出核准业务范围)而遭受严厉惩处。

无证导游刘某某的查处

刘某某没有导游证,却从事导游工作,触犯了《旅游法》第三十七条,2025年4月依法受到了惩处,这给所有从业者敲响了警钟,必须持证才能上岗,不能进行没有资质的执业活动。

总结与行业监管趋势

2025年上半年度,国内多个地区的文化旅游管理机构陆续披露了针对旅游行业的惩戒信息,这些信息涉及到的主体包括旅行服务企业、专业导览人员以及个体从业者,所采取的纠正手段有追缴非法所得、经济处罚、业务暂停以及资格证件临时收缴等。实施惩罚的准则依据《旅游法》与《旅行社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着力纠正消费过程中的强制行为、无资质运营以及合同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反映出行业管理力度加大,其目的在于维护游客的正当权利,推动旅游产业朝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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