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项目及申报条件
补贴政策
补贴标准
《关于对本市劳动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的通知》(沪人社规〔2021〕5 号)有规定,对于劳动者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若为初级工(五级),补贴标准是 1500 元/人;若为中级工(四级),补贴标准是 2000 元/人;若为高级工(三级),补贴标准是 2500 元/人;若为技师(二级),补贴标准是 3000 元/人;若为高级技师(一级),补贴标准是 3500 元/人;而对于不区分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补贴标准为 1000 元/人。
本市户籍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以及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原农村富余劳动力、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可按补贴标准享受 100%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补贴对象
本市户籍的对象,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以下这些对象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本市用人单位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就业人员,这些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处于缴费状态,这类人员以下简称“在职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指的是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人员,或者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人员。
(3)残疾人、退役五年内的退役士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示过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下简称“就业困难人员”);
(5)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的毕业学年学生;
失业人员,还有协保人员,以及原农村富余劳动力,另外还有未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其他人员。
外省市户籍且在本市就业的在职人员,能参照本市户籍在职人员来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外省市户籍且在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学年学生,可参照本市户籍毕业学年学生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备注
每人每年原则上可以享受不超过 3 次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报名方式
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为奉浦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就业服务办公室,该办公室位于东方美谷大道 6211 号奉浦大厦主楼 1 楼。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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