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
因此,租赁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什么是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被称作要物合同。它的意思是,除了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外,还必须要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现实交付的行为,这样合同才能生效。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外是否需其他现实成分为依据,把合同划分成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分意义在于明确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的时间。
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依据法律规定和交易情况来定。比如,按照传统民法,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这些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贷、保管、运送等这些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等也属于实践合同。不过,这种分类并非是绝对不会改变的。例如,运输合同不都是实践合同,也存在一些是诺成合同的情况。
1、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的成立要件是合意;实践合同的成立要件是合意以及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义务。
2、责任不同
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这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倘若违反了该义务,就会产生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里,交付标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给付,并非当事人的给付义务,仅仅是先合同义务。要是违反了它,不会产生违约责任,却可能构成其他责任。
诺成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获得对方同意,就能够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也就是“一诺即成”的合同。其特点在于,只要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就宣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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