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在广东深圳,一名男子偷外卖,被外卖小哥当场抓住,外卖小哥用胶带把该男子绑在电线杆上,随后报警,在此期间,男子不停地大声呼喊“救命”,引来了路人围观。
(本文新闻图片均来自:白鹿视频截图)
男子偷外卖被当场抓获绑路杆上
据一位知情的外卖小哥讲,那个绑人的外卖小哥是众包身份,是兼职送外卖的。当时这位小哥送完一餐回来,看到有男子把手伸进外卖箱,就把男子抓住并绑了起来,然后等待警察到来 。
商场保安表示,该男子偷外卖并非是为了自己食用,而是直接将其扔到垃圾桶里,并且这种行为不止发生了一次。
律师说法
偷外卖属于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
如果只是发生了一次偷外卖的情况,这种行为属于盗窃行为,不过它属于治安案件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存在盗窃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诈骗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哄抢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抢夺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敲诈勒索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存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重,存在上述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偷外卖如果超过三次,是否构成盗窃罪?
根据我国刑法,涉案金额是盗窃罪入罪要件之一,“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情节同样属于盗窃罪法定构成要件。多次盗窃指两年内盗窃三次以上,在此情形下,无论盗窃数额多少,均可构成盗窃罪。
因此,男子偷外卖若在两年内达到三次,便可能涉嫌盗窃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多次盗窃会被处罚,入户盗窃会被处罚,携带凶器盗窃会被处罚,扒窃也会被处罚,这些情况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外卖小哥将男子绑在电线杆上的做法是否涉嫌违法?
外卖小哥的这种做法已经涉及违法,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若存在非法拘禁他人的情况,或者是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要是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会从重处罚 。
当然,非法拘禁行为要构成犯罪,其严重程度必须达到相当的水平。所以,要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应当综合分析诸多因素,包括情节的轻重、危害的大小、动机以及拘禁时间的长短等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若尚不足以构成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若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律师提醒
不要因为坏事很小就去做,哪怕是外卖等物品价格不高,可那也是他人的合法财产,千万不要抱有金额小、受害者懒得追究这样的侥幸心理,不然会在不经意间成为犯罪分子。
身为受害人,碰到违法犯罪行为时,要及时报警,去寻求警方的帮助。
本文作者是顾红梅律师,其为《高爽说法》律师帮忙团成员,来自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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