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馆概况
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起始于 1952 年。其原名是新疆八一农学院图书馆。在 1995 年,它改名为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如今馆舍的建筑面积为 1.2 万平方米。馆内藏书有 100 余万册。拥有期刊 2200 余种。还有 28 个中英文数据库。工作人员有 40 人。目前,图书馆是国家二级科技查新的定点单位,其时间为 1995 年;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出版物的收藏馆,时间是 1997 年;是教育部大学数字图书馆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的新疆服务中心,时间为 2010 年;也是新疆少数民族文献资源数字化加工中心,同样是 2010 年。设有信息咨询与教学研究部,设有技术服务部,设有文献资源建设部,设有文献资源加工部,设有读者服务部,设有党政办公室这六个部门。
图书馆服务功能较为完备。它能够为读者提供图书的借阅服务。同时,还能提供参考咨询方面的服务。也可以进行文献的检索工作。能够开展科技查新服务。可以提供学科服务。对读者进行读者教育。实现馆际互借的服务。以及提供文献传递等服务,这些服务涵盖多类型且多层次。
2002 年开始,图书馆将采访编目、流通管理、信息服务、公共查询等业务工作进行了计算机网络一体化管理。创建了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网站,还有新疆农业大学科技查新网站,以及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动植物标本馆网站,同时也搭建了新疆农业大学图书馆微信平台。网上的资源全天 24 小时可供使用。
服务指南入馆须知
校内读者凭借本人有效的校园卡进行刷卡后可以进入馆内;校外人员来到馆内时,必须要联系相关人员,并且出示本人有效的证件,在门卫值班处完成登记之后才能进入馆内。
2.读者应遵守图书馆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和设施设备。
3.图书馆为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
禁止在图书馆有有碍观瞻的行为。
保持图书馆内的安静,要将手机或电脑等设备调至静音状态。同时禁止在馆内出现喧哗的行为,禁止在馆内进行朗读,也禁止在馆内大声接打手机。
遵守并维护馆内秩序,不使用物品抢占阅览座位。离馆时要带离个人物品,其中包括书籍等。同时,要把椅子放回原处。禁止携带食品进入图书馆,以保持馆内的清洁卫生。并且禁止随地吐痰,严禁乱扔废弃物。
未经图书馆的同意,不准在馆内使用个人携带的设备进行其他活动。
8.禁止携带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或期刊出馆。
9.禁止在图书馆内私拉电线,比如插座、台灯及电暖宝等物品。
出馆时,所有人员都要走监测仪通道。如果遇到监测器报警的情况,应当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读者,任何人都有权利去批评和制止他们的行为。如果情节较为严重,就需要向学校的有关部门进行报告,以便对其进行处理。
借阅须知
图书馆可借出的文献包含一般的中外文图书以及过刊。参考工具书、学位论文、报纸等这些文献是不予外借的。
2. 借书
本人校园卡可用于在各楼层服务台办理所借图书的借出手续。若在办理借出手续过程中遇到问题,需与服务台取得联系。
读者借阅文献时要当场进行检查。要是发现有污损等状况,就应该立刻提请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和处理。读者对于所借的图书,应当爱护并妥善保管。倘若出现污损、缺页、遗失等情况,就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3)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带出图书馆。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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