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有哪些权利呢?
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的权利有哪些?
我国《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其一,能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类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图书资料;其二,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和助学金;其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方面,获得公正的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可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四,若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若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可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其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我国《教育法》有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以下权利:其一,能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所安排的各种活动,并且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以及图书资料;其二,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有资格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其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方面能够获得公正的评价,在完成规定的学业之后,能够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其四,对于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时,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当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时,既可以提出申诉,也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其五,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华图教育
以上内容是关于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具体有哪些权利的全部信息。若想获取更多关于依据《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的权利有哪些的快讯信息,请持续关注河南教师考试网频道。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