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孩子们出行游玩的热情很高。小学高年级及以上的少年儿童,其独立意识有所增强,家长给予他们的出行自由度也比较高。在暑假期间,单独出行或者结伴骑行的现象变得明显增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需要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则必须年满 16 周岁。
暑期少年儿童骑行事故风险上升
近日在广西百色,一名 8 岁小男孩骑着自行车。他从那龙路直冲下坡。由于腿够不着地。最终连车带人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
湖南株洲的两名儿童在暑假期间结伴骑自行车横穿马路,其中一名儿童被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撞倒在地上。事后经民警调查,被撞的男孩 10 岁,当天傍晚他与表哥一起骑自行车回家,因缺乏交通安全意识,横过马路时既未下车推行,也未走斑马线,从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骑车儿童吴某,他和哥哥游完泳后回家。当时他没有特别留意下面的交通情况,接着就直接冲了下去。
事故致使男孩的锁骨出现骨折情况,同时两车也受到了损坏。在这之后,孩子的家长意识到是由于自身对孩子疏于监管,才使得孩子遭受了受伤的结果。
孩子的父亲吴某说:我不知道小孩要满 12 周岁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这次交通事故让我首先提醒自己的小孩。同时也警戒了其他家长。
机动车驾驶人李某,由于驾驶机动车行经路口时,没有确保安全,也没有降低车速,因此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石峰大队的民警黄祺哲表示:暑假期间,孩子们常常喜欢成群结队地骑车去游玩。他们对周边的环境充满了好奇,还会尝试从未走过的道路。然而,他们存在着一些隐患,比如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随意在马路上穿行,缺乏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在遇到复杂路况时应变能力有限等。这些隐患容易导致他们发生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交通事故 超六成存在监护不力
近日,江西吉安遂川的交警在路口执勤。他们发现一个模样像学生的男孩骑着摩托车快速驶来,并且后面还坐着两个孩子。在进行检查时,他们了解到这个骑车的男孩子才上初二,仅仅 14 周岁,而后座坐着的两个孩子年龄比他还小。
小男孩骑摩托车,他说当时父母赶不回来,而他又着急送弟弟妹妹去上兴趣班,于是就拿了家里的摩托车钥匙骑车出发了。交警依法暂扣了摩托车,接着用警车把后座着急上课的两个孩子送往目的地,之后通知了他们的父亲到现场。
遂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陈义贤表示:依据法律规定,驾驶二轮摩托车得年满 18 周岁,同时还得考取摩托车驾驶证。未成年人心智尚未达到成熟状态,自控能力比较差,要是违规驾驶车辆上路行驶,是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而由此所导致的法律后果将会由孩子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来承担。
交警提醒,监护人要看好自己的孩子。监护人要保管好机动车钥匙。这样能防止孩子独自驾驶机动车出行。同时,绝对不能纵容未成年人驾驶机动车上路。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有一位助理研究员叫李君。监护人是未成年人的“重要他人”。他们在保障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以及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意义。我们在研究中发现,在涉及未成年人伤亡的这些交通事故里,尤其在我们的案例中可以看到,监护人监管不力这种现象,所占比例在百分之六十以上。
会骑不等于能骑 未成年人骑行上路有规定
未成年人发生交通事故,会给成年人敲响警钟。对于小学高年级、初中及高中的少年儿童来说,监护人或家长不能把他们当作成年人来对待。会骑车这一行为并不等同于就能够骑车上路。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自行车需年满 12 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 16 周岁。这意味着未成年人若年龄大于或等于 12 周岁,便可以骑自行车上路,不过要遵守交通规则。倘若未成年人年龄小于 12 周岁,就不可以骑自行车上路。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传教育研究部的助理研究员李君表示:他对新奇的事物怀有好奇心,并且追求速度。尤其在年龄稍大一些的时候,像小学高年级、初中以及高中阶段的青少年,他们可能竞技的心理会较为突出,会想要去追求速度,追求刺激等。那么可能会出现去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现象,也可能会出现去骑行摩托车的现象,包括出现飙车的现象以及“炸街”的现象。
近年来,骑行电动自行车呈现低龄化的趋势且越发突出。从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所做的事故案例数据分析来看,年龄不满 12 周岁的人骑行自行车在骑行事故中所占比例为 7.5%,而年龄不满 16 周岁的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在骑行事故中所占比例为 10.3%。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的行为控制能力比较弱。作为家长,应该及时预见到孩子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并且果断地阻止危险结果的发生。不能仅仅因为孩子喜欢,就无节制地给予他们东西,更不能以纵容的方式去逗孩子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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