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清远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规则(2024 年版)》,此规则被称作《规则》。从今年 5 月 1 日开始,市民出租房屋,只要通过清远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房源真实性验证,就可以办理网签备案。住建部门会定期对租赁合同备案信息进行统计和汇总,监测租金的变化情况,并且向公众提供租赁信息。
在清远,以往在购买新房以及买卖二手房时,必过的一个关卡便是网签。实行网签之后,交易双方变得公开透明,房子的相关信息更加真实,同时也能够防止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如今,租房合同也能够进行网签了,这解决了群众在租房过程中存在的缺少房源信息、遭遇黑“中介”以及私下交易无法得到保障等问题。
租赁当事人、中介机构等若使用租赁平台办理网签备案,就应当按照备案平台系统的要求办理实名认证、机构登记等相关手续。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需提供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需提供租赁房屋的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通过租赁平台填写相关资料后,再签订相关合同文件,此时即视为完成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能够书面委托他人来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完成备案后,租赁平台会自动生成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书。租赁期限内若出现房屋转租的情况,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若出现租赁合同转让的情况,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若出现租赁合同内容变更的情况,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若出现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况,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若出现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况,应当通过租赁平台及时办理相应变更备案手续。
在出租房屋网签的监管方面,《规则》提及,租赁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需按相关要求提交完整、真实、合法且有效的信息或资料。倘若提交虚假信息或资料,需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中介机构、租赁企业等主体若有弄虚作假录入虚假信息等不良行为,在依法被查处后将会予以公示。
清远发布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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