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
三、校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四、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五、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和推进小组。这个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以及主要部门领导组成。他们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当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发布的计划以及专业为准。
八、录取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并且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秉持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来进行录取。
除了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明确注明的专业之外,学院对于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是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有关补充规定来执行的。
分专业录取时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录取过程中,录取专业之间不存在分数级差。
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的规定进行加分提档操作。在调阅考生档案时,会承认那些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投档成绩。
考生报考时不存在外语语种方面的限制。入校之后,会按照英语、俄语、日语来安排教学事宜。
另外,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要在一定数值以上,女生身高也要在一定数值以上,且体态匀称、五官端正。
在投档成绩相同的状况下,会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较高的考生。对于理工类考生,会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对于文史类考生,会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而对于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
九、收费标准:
空中乘务专业的学费是 7200 元每年。其他招生专业的学费都是 6000 元每年。
2、宿费:8人间寝室600元/学年(牡丹江校区)。
3、退费标准: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达到毕业标准,就会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此证书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
本章程会依据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的招生政策调整而修订。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政策相互矛盾,那么就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作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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