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上海后买房政策具体如下:
1、沪籍单身人士名下有房,限购:
单独名下没有房子,同时本人以及父母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之前总共拥有不超过 2 套(包含 2 套),这样的情况下可以新购买 1 套住房;
单独名下没有房产。本人以及父母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之前共同拥有的房产数量超过 3 套(包含 3 套)。这种情况下属于限购范围。
2、夫妻双方都是上海户籍:
夫妻双方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之前各自与父母共有不超过 2 套住房(包含 2 套),在此之后可以新购 2 套住房;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新购买 1 套住房。
这样的情况下可新购 1 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之前与父母共有 3 套住房;另一方与父母共有 2 套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新购 1 套住房。
夫妻一方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之前与父母共有 3 套住房,另一方也与父母共有 3 套住房,这种情况属于限购范围。
夫妻一方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之前与父母共有房屋数量达到 4 套或超过 4 套,就会受到限购限制。
3、夫妻双方一方是上海户籍,另一方是非上海户籍:
首套房时,非上海户籍的一方能够单独上产证,不过需要提供满足要求的社保或者税单证明。
(2)购二套房时,拥有上海户籍的一方必须上产证。
上海落户买房政策梳理:不同户籍身份的限购规定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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