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省人社厅通过其网站发布遴选公告,省市州地税局网站也发布遴选公告,市州、县级报刊等媒体同样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市州地税局的人事教育科负责受理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初审。若想了解具体内容,可查询各市州地税局的网站。
(三)笔试
笔试的最低开考比例是 1:3。如果达不到这个最低开考比例,那么相应地要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的人数。笔试是以闭卷的形式进行,满分为 100 分,主要对应试者履行遴选职位工作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和专业基本知识进行测试,同时也测试其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笔试统一集中在长沙开展。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相同),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 1:2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那么这些人都将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在进行面试之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要提供本人公务员身份的相关材料以及工作单位同意其参加遴选的证明,倘若没有提供,就需要依次进行递补。
采取结构化面试这种方式,满分为 100 分。主要是对应试者履行工作职责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测试。这些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宣讲说服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同时还包括举止仪表方面。面试是在各市州开展进行的。
(五)体检
按照笔试成绩占比 50%、面试成绩占比 50%来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1 的比例来确定进行体检的人选。体检的项目以及标准依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规定来执行,并且由市州地税局来组织。
(六)考察
市州地税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包括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和实绩、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转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省地税局负责统一向省人社厅进行申报。申报后经审核,若符合转任资格条件,就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若不符合,那么省地税局和相关市州地税局会将所呈报的转任材料退回给考生的原单位。拟转任的人选必须与所分配的县市区地税局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书》,且该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
政策咨询电话:(省地税局人教处)。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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