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商业小故事,让我们能够看透中国人秘传了上千年的一条生意经,并且受益匪浅!老祖宗留下的这四个商业小故事,其中蕴含着经商的大智慧,倘若能够悟透,赚钱这件事就不会困难。这条生意经是“只要货赢人,不愁客不来”。通俗来讲就是:产品要做到价质相符。其一,价格必须公道实在;其二,质量也要货真价实,绝对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去糊弄顾客。下面就具体来看一看吧。
商业小故事一
清代有一位大商人叫刘莹刚。他最初从事胡椒生意。有一次,他给他人介绍了一位供应商。双方签约购进了 800 斛胡椒。然而后来发现这批胡椒有毒。原卖主得知后,担心真相被揭露,会损害自己的商业信誉。于是他找到刘莹刚,愿意以原价收回全部货品,并且中止契约。然而,刘莹刚刚不惜代价,把这批毒胡椒全部进行了销毁,目的是避免这批胡椒的卖主把它们卖给别人从而害人。
诚贾良商注重商品质量,对于不讲质量、欺骗顾客的反面例子,自然会给予无情的揭露和批评,绝对不会姑息纵容。
商业小故事二
这条典故源自明朝开国功臣刘伯温的文集《诚意伯文集》。其内容讲的是在春秋时期,鲁国有个商人,因酿不出高质量的酒而苦恼,接着他前往中山去学习“千日醉”的酿造技术。然而,他无法获取对方的技术机密,于是通过一位在中山做官的朋友,从酿造“千日醉”的酒家偷取了一些酒渣子。运回鲁国后,他把这些渣子放进自家酿的酒里,把它冒充“千日醉”去销售。一时间,销路变得很好,不过后来被鲁国的中山酒商揭发了,从那之后生意就变得萧条了,甚至到了关门歇业的地步。
这个典故是典型的不讲质量、既掺假又冒牌的情况,可被视为伪劣假冒的源头。刘伯温追记这件事,其用意是针砭当时的时弊,表明当时假冒的歪风盛行,需要给予认真的对待。
商品若追求质量,就不能畏惧消费者的挑剔。商品质量优良,自然能够获得消费者的信任,也就是“只要货能赢得人心,就不用担心顾客不来”。同时,顾客对商品存在挑剔是很自然的事情。懂得做生意的商人需要有耐心去解释,向顾客说明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等情况,以此让顾客感到满意,从而促成买卖。
商业小故事三
明代冯梦龙在《广笑府》中讲过一则卖酒的故事。这则故事进一步刻画了一个奸商的嘴脸,他出售的商品质量不高,却不让人说不好。故事说的是一家酒铺的老板,他卖的酒并不好,却逼迫顾客说酒味香甜不可。甚至把说酒酸的人吊在梁上,要等到这个人说酒香了,才把他放下来。有一次,一位过路顾客来喝酒。他看见有人被吊着,便询问原因。老板说:“他说我的酒酸,这断了我的财路。”过路客商说:“老板,能否借我一碗酒吃呢?”老板奉上一碗酒。接着,老板等着客商说一个“好”字。客商被酒酸得牙都软了,于是对老板说:“快放下他,把我吊起来吧!”
这是一个笑话,其中蕴含着讽刺且带有夸张的意味。它表达出商品质量低劣是多么令人憎恶,而商品质量的优劣需要通过客观的鉴别和市场的检验来得出公正的结论。如果有毛病,就应该虚心接受并及时改进。如果质量不好,还不允许别人提意见,这不是应有的态度,只会引发顾客的讨厌和反感。
商业小故事四
明代李晋德在《商贾醒迷》一书里总结出了两条进货原则,即“便宜莫买”和“不识莫买”。他觉得,对于真正的物件,若要买就需先付定银,然后再去求取,这样的物件好似难得之物。倘若因为价钱便宜就勉强购买,而所买之物不是抵假之物,那就可能来历不明,衣服不是殡衣就是盗赃。还有,当有人拿着物件上门求卖,或者有人有货却急于求卖,此时若勉强成交,就必须察明其来由。如果不是因为情况急剧迫切,那必定是货物不真。”“便宜无好货,求售非真物,”
在当前经济生活中经商做生意时,这两条原则虽不能百分之百适用,但仍可成为每个经营者需充分注意的进货金律,其核心是“只要货赢人,不愁客不来”这条生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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