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点: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一)申请期限
申请人知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后,在 60 日内能够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是被申请人设置了障碍等原因,导致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那么申请期限的计算就应该把被耽误的时间扣除掉,从障碍消除的那一天开始继续计算。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先依法完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以及滞纳金的行为,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只有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之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的那一天起的 60 日内,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若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就应当先把罚款和加处罚款缴纳完毕,之后再申请行政复议。
比较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先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再申请行政复议。
对已处罚款和加处罚款都不服的
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申请期限的计算
(五)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提交
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口头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复议机关已经受理,那么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申请人就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倘若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就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在对某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在经营期间有偷逃增值税的行为,税务机关作出了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的处理决定,还送达了处罚决定及处理决定书。该纳税人对处罚不服,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他可以在结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收到税务机关填发的缴款凭证后的日子起()日内提起复议申请。
A.10B.15
C.30D.60
『正确答案』D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时,需先依法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之后,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 60 日内,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一)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
1.属于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2.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60日);
3.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4.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5.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6.符合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中第2和第3规定的条件;
7.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范围;
其他行政复议机关还没有受理相同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且人民法院也还没有受理同一主体针对同一事实所提起的行政诉讼。
6. 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
A.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B.已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未被受理
C.已向其他法定复议机关提出申请,且受理
D.纳税人就半年前的行政行为提出复议
『正确答案』ACD
选项 D 是超出了法定的 60 日申请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后,要在 5 天的时间内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来决定是否对该申请予以受理。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不作答复,还有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这些情况下,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又或者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然而,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那么具体行政行为便可以停止执行:(相对重要)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申请人提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经过考量认为其要求是合理的,于是决定停止执行。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对于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若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则需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来说,当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在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却不作答复时,纳税人及其当事人能够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10 B.15 C.20 D.30
『正确答案』B
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时,以及受理后超过复议期限却不作答复时,还有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都可以在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又或者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 15 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证据
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有责任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举证;
在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不可以自行去搜集证据,无论是向申请人,还是向其他有关的组织或者个人。
行政复议机构在认为有必要的时候,能够进行调查取证。在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其数量不得少于 2 人。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需在受理行政复议后的 7 日内,把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的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后,应当在 10 日内。被申请人要提出书面答复。同时,被申请人需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二)行政复议中止
申请人为公民且该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与行政复议。
申请人为公民时丧失了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并且还未确定法定代理人是否会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然而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确定权利义务的承受人;
4.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6.行政复议机关因不可抗力原因暂时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7.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案件审理需要依据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然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其他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情形。
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被消除之后,就应当立刻恢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三)行政复议终止
1.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申请人为公民且该公民死亡,同时不存在近亲属;或者申请人为公民且该公民死亡,但其近亲属放弃了行政复议权利。
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了,并且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了行政复议权利;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按照规定,在得到行政复议机构准许的情况下达成了和解。
行政复议申请被受理之后,发现有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开始受理的情况,也发现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情况。
中止VS终止
依照行政复议中止的第 3 项规定中止行政复议,满 60 日该原因未消除,行政复议终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的;
申请人的公民丧失了参加行政复议的能力,并且还没有确定法定代理人来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终止,然而尚未确定由谁来承受其权利义务。
行政复议期间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行政复议中止,这些情形包括( )。
A.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公民作为申请人死亡了,其近亲属还没有确定是否要参加行政复议。
C.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参加行政复议的
案件审理需要依据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然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正确答案』BCD
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那么行政复议就会终止。
在税务行政复议期间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终止行政复议:其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且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其二,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其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其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其五,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以后,发现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已经先于本机关受理,或者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的
B.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C.案件涉及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申请人为公民且该公民已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与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选项ACD,均应当税务行政复议中止。
(四)行政复议期间
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开始,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间为 60 日内。若情况较为复杂,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此期限,并且要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时需明确,延长期限最多不能超过 30 日。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五)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
申请人和第三人逾期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需按照以下规定分别进行处理:
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依法自行进行强制执行;或者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
由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之后,要在受理的那一天起的一段时间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得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的那一天起的一段时间内,向复议税务机关递交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关资料或者证据,并且提交《答辩书》。
A.10日、30日 B.7日、10日
C.15日、30日 D.10日、15日
『正确答案』B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后,要在 7 日内把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后,需在 10 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且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对于以下这些行政复议事项,依据自愿且合法的原则,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能够达成和解,并且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进行调解。
具体行政行为是通过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例如进行行政处罚、核定税额以及确定应税所得率等。
2.行政赔偿;
3.行政奖励;
4.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
新增:行政复议审理期限在和解、调解期间中止计算。
调解应当符合的要求
1.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2.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
3.遵循客观、公正和合理原则;
4.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和解与调解
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而终止行政复议后,申请人不能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人若不履行行政复议调解书,那么就由被申请人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强制执行;或者被申请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来强制执行。
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对某些税务行政复议事项进行调解。以下这些情况符合税务行政复议调解的要求: 其一,存在可以调解的税务行政复议事项; 其二,调解需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其三,调解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和效果,以满足税务行政复议的需求。
A.遵循客观、公正和合理的原则
B.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C.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进行
D.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上述选项均为调解应当符合的要求。
知识点:税务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
行政复议期间,税务行政复议机关若发现被申请人以及其他下级税务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情况,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那么就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并且,有关机关应当从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的那一天起,在 60 天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报告给行政复议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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