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一则公告,内容是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明确表明,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开始,那些不符合新制定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标准的车辆,是不可以进行生产、销售以及进口的。
公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详细地列出了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满足的一系列安全技术标准。这些标准具体有:2022 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以及第 1 号修改单;2022 年的《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以及第 1 号修改单;2024 年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都将不被允许在市场上进行流通
公告强调要强化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以确保新标准能顺利实施。各地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会严格核验销售发票等文件,以及产品合格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保证上路的电动自行车都符合新标准。特别指出,从 2024 年 11 月 1 日开始,在 2024 年 10 月 31 日之前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因为未完成认证变更而导致认证证书被暂停,那么仍然可以办理登记上牌;然而,对于在 2024 年 11 月 1 日之后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倘若其不具备有效的认证证书,就将不会办理登记上牌,并且会把相关线索移送至同级的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理。
公告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要求其指导企业按照《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要求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要求企业规范各项管理。要求企业推动标准、认证的贯彻落实。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已进入公告名单企业的执行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公告强调了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的处理措施。这些企业不能保持《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的要求。对于那些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不合格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撤销它们在公告名单中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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