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得超过 25 千米每小时。此为电动自行车的资料图。
工业和信息化部得知相关情况。今日(1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等多个部门一同行动,针对最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展开公开征求意见的工作。
这次的“新国标”与现行标准相比,在一些方面进行了改进和提升。
首先是提升防火阻燃的性能,对电动自行车所使用的非金属材料的阻燃要求进行了完善,同时限制了塑料件的使用比例。
其次是对非法改装行为进行防范,明确了电动自行车的控制器、蓄电池以及充电器应当具备互认协同的功能,这样能从技术层面增加篡改的难度。
为保障骑行安全,对电动机额定功率和最高转速的测试方法进行了优化。其最高设计车速被控制在不超过 25km/h 以内。同时,还增添了北斗定位以及实时通信功能。
此外,为提升产品实用性,整车使用铅蓄电池的重量限值从 55kg 被放宽到了 63kg。同时,脚踏骑行装置不再被强制安装。
这次新修订的标准,目的是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安全水平,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塑料重量占比等技术指标进行了优化,以此降低火灾事故风险;减少了非法篡改行为,降低了超速引发的交通事故;实施了动态安全监测,提高了车辆的安全性;提升了续航里程,为消费者使用提供了便利。
工业和信息化部称,此次《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 1 个月。会依据收到的意见对标准文本加以修改和完善,推动审查、报批等工作加快进行,力求尽早发布。“新国标”正式发布后,会给生产企业 6 个月的过渡期,以便其设计和生产新产品。此外,给予了 3 个月的销售过渡期。这个过渡期的目的是便于商贸流通企业能够消化那些按照老标准生产的库存车辆。
(总台央视记者 朱江 张丛婧)
9 月 19 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传来消息。国家标准委下达了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据此组织完成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能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如今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以及主要修订内容说明进行公示,公示的截止日期是 2024 年 10 月 19 日。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主要修订内容说明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启动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201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的修订工作,进而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将其公开以征求社会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部门负责人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主要修订内容作出了如下说明。
为什么本次征求意见稿内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维持在 25km/h 呢?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过快这一因素在引发交通事故方面占据主要地位。车速过快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车速过快会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是引发交通事故的关键因素。本次征求意见稿规定,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设计车速不能超过 25 千米每小时。主要原因在于,若车速过快,会直接提升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一旦遭遇紧急情况,骑行人做出相应避险动作的时间很短,并且刹车距离也会随之变长,这样就很容易与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发生碰撞。有时还会出现侧滑、摔倒等失去控制的现象,从而导致了许多人身伤害事故。因此,要把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中,这是保证交通安全的关键前提。在进行电动自行车的购买以及使用过程中,消费者需要严格依照相关的标准以及法规的要求来行事,以此确保电动自行车具备合法性以及安全性,要自觉地对通过非法篡改来提高最高车速的行为进行抵制,要为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承担起责任。
二、本征求意见稿从哪几方面强化了电动自行车的防火阻燃性能?
为提升电动自行车所使用非金属材料的防火阻燃能力,从起始之处防范因材料被火源引燃而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并且切实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的扩散速度以及燃烧的强烈程度,在征求意见稿里,对纺织品类以及泡沫塑料类非金属材料的阻燃性能作出了清晰规定,并且进一步强化了与电池直接接触的非金属材料、电气回路、电气部件和导线等关键部件的阻燃性能,以此来降低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风险。
三、为什么要限制车辆塑料件使用比例?
目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大量使用塑料作为结构件和装饰材料。塑料本身具有可燃性。这些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会加速火势蔓延。这些材料在发生火灾时会释放大量有毒气体。这些材料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本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项要求,即电动自行车在非必要条件下不应使用塑料件,且使用的塑料材质部件总质量不能超过整车质量的 5.5%。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严格限制可燃塑料材料的使用,从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发生,降低火灾事故的危害程度。
四、为什么要优化电动机性能要求?
目前,许多正在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的最高车速超出了现行标准的规定。其主要原因在于,这些车辆的电动机在动力性能方面存在较多的余量,这就为非法篡改最高车速提供了可能。为确保交通安全,本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一些指标要求。其中包括电动机额定转速下空载反电动势以及电感值差异系数等。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在电动机输入电压达到最高时,车速也无法超过 25km/h。同时,考虑到电动自行车必要的载重能力和骑行中可能存在的短时爬坡等实际需要,标准中还增加了电动机低速运行时转矩限值指标。这一指标允许电动机短暂地输出较高扭矩,从而确保车辆能够应对短距离爬坡等特殊工况,满足消费者正常骑行需求。
五、本次修订对电动自行车的防篡改要求做了哪些强化?
当前很多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一些技术参数易被篡改,比如最高车速、蓄电池类型和输出电压等,这使得交通安全事故和火灾事故多发。针对这个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稿从电池组、控制器、限速器这三个方面提出了防篡改的要求。其中,电池组防篡改方面,电动自行车不应预留扩展车载电池的接口或线路,同时应具备充电和放电互认协同功能,只有在电池组与充电器匹配后才可充电,与整车匹配后才可骑行;控制器防篡改方面,不应通过剪线、跳线等方式修改控制器功能,不应兼容多种输入电压模式,要具有过压锁定功能,限流装置不应留后门,且不能通过解码器、物联网技术等进行改装;限速器防篡改方面,无论限速器是单独的模块还是集成在控制器内部,均不应具备修改限速值的功能。此外,征求意见稿新增了资料性附录。该附录给出了 5 大类常见的防篡改检查方法示例。
六、为什么要安装永久性耐高温识别代码标识?
近年来发生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中,时常有车辆识别代码标识被高温给融化掉了。这样一来,就使得无法辨别车辆的品牌型号,也不利于对事故进行溯源调查。为此,本征求意见稿提出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需采用耐高温永久性标识。这一要求有助于在车辆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各环节实现有效追踪和监管。更为重要的是,当车辆发生火灾事故后,该标识能够帮助相关调查人员快速识别车辆信息,以便溯源追查产品质量问题。通过这些信息,指导企业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第一时间堵塞安全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为什么要强化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和生产一致性要求?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行业存在集中度偏低、企业质量保障能力不足、产品抽检合格率不高等问题。本次征求意见稿增加了企业质量保障和产品一致性条款。明确要求企业需具有与电动自行车产能相匹配的整车及车架等关键部件的生产能力、检测能力和质量控制能力。同时列出了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和生产一致性检验时所需的检测项目,以确保产品性能和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此外,还能引导企业通过规模化的生产组织以及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不断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从而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和集中度提升。
八、为什么要提升铅蓄电池车型整车重量限值?
铅蓄电池化学性质较为稳定,价格也比较实惠,并且还具备较高的回收利用价值,所以深受广大电动自行车消费者的喜爱。然而,铅蓄电池也存在一些缺点,比如能量密度较低,体积较大且重量较重等。尤其是近年来,消费者的生活节奏加快了,出行半径也扩大了,充电也变得不那么便利了。在这种情况下,超过一半的被调查者都希望电动自行车充满电后,其续航里程能够达到 70 公里以上。现行标准中整车重量限值为 55kg ,若以此计算,使用铅蓄电池的车辆续航里程大约只有 40 公里 ,这与消费者的实际需求有差距 。适当放宽铅蓄电池车型的重量限值 ,就有助于满足广大消费者增加续航里程的需求 ,也有助于满足他们减少充电频次的需求 ,从而能为百姓提供性价比更高、更实用的产品 。
九、为什么要增加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
近几年发生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事故里,很多起因是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在充电时出现温度异常,然而使用者没能及时察觉,也未能在第一时间切断电源,从而致使引发火灾甚至爆炸。另外,电动自行车被盗也是让消费者深感困扰的重大问题。为了提高电动自行车的主动安全性能,本征求意见稿增添了北斗定位以及动态安全监测的要求和方法。北斗定位模块能够记录电动自行车当下所处的经度和纬度等相关信息,并且可以通过通信模块把这些信息实时反馈给用户。要是发生了被盗的情况,这些信息就能够对消费者在第一时间找回车辆起到有效的帮助作用。动态安全监测功能能够及时把车辆处于异常行驶状态的情况,还有蓄电池电压、电流、温度超出正常范围的情况发送给消费者,以此提醒消费者去识别和处置异常安全问题,让消费者能够在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十、为什么不再强制要求电驱动型电动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现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电动自行车需有脚踏骑行功能。然而在实际使用时,绝大部分消费者不使用该功能,还主动拆除脚踏板。在本次标准修订期间,对近 13 万个网民进行问卷调查,发现基本不用脚踏骑行功能的消费者占比为 79%,绝大多数被调查对象都建议不在标准中对脚踏骑行功能作强制要求。本征求意见稿仅要求可使用电助动模式的车辆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不强制电驱动车辆具备该功能。这有助于生产企业依据车型自主决定是否设计和安装脚踏动力装置,既能节约生产成本,又能给消费者提供更多车型选择,还能提升产品的实用性。
十一、本征求意见稿是否允许电动自行车加装后视镜?
后视镜能够协助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对后方的车辆及行人情况进行观察,从而减少盲区,提升骑行的安全性与便利性。现行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2018)明确规定,在测量整车高度时,不需要将后视镜包含在内,企业可以依据车型的需求自行进行设计和安装。本征求意见稿中,为体现对车辆安全性的重视以及对安装后视镜的支持。一方面维持现行标准中后视镜不计入整车高度的表述;另一方面增加了“为保证行车安全,鼓励电动自行车安装后视镜”,同时还有后视镜不计入整车宽度的内容。需要说明的是,部分较为轻便的电助动车型通常不安装后视镜。为尊重这部分产品的设计习惯,本征求意见稿没有把安装后视镜设定为强制性要求,而是让生产企业依据车型的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装。
增加北斗定位和动态安全监测功能之后,怎样来强化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呢?同时又怎样强化对数据安全的保护呢?
本次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通信模块需要具备向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发送动态安全监测信息这一功能。其三,在资料性附录中,给出了电动自行车管理平台功能的示例,表明平台应具备系统安全与隐私保护设计。目前,我国已制定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诸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各类数据平台都务必严格地遵守和切实地执行这些法律法规,通过这样的方式,完全有能力确保个人的隐私以及数据的安全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
十三、为什么要增加建议使用年限要求?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原因经分析后可知,除了锂电池引发的那些事故外,还有一定比例的事故是因车辆电气线路出现故障而导致的。电动自行车使用时间增加后,其内部导线的绝缘层会老化,使得绝缘性能下降;相关接插件的接触电阻逐渐增大,会导致发热量增加;一些电子芯片和元器件因使用时间长而发生故障,进而引发过载或击穿。所以,使用时间过长的电动自行车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目前生产企业和消费者普遍都没有安全使用年限的概念。许多老旧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严重老化,但仍在继续使用,这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此,征求意见稿明确应在产品铭牌上标明建议使用年限,且该年限由生产企业自行确定。需要说明的是,新车需标注建议使用年限的条件是本标准正式发布后按照新标准生产。目前,消费者已经购买和正在使用的存量电动自行车无需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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