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需满 6 个月,并且处于正常状态。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的 6 个月及以上时间里,要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经履行了《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所约定的义务,并且获得了贷款资格。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其经济收入是稳定的,具备能够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并且有这样的意愿。
(三)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在近两年内若存在连续逾期 3 期(含)以上或累计逾期 6 期(含)以上的情况;存在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 90 天(含)以上的情况;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止付、冻结、呆账的情况;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通过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均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自住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并且已经办理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同时该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
(五)是原商业贷款主借款人,也是原商业贷款所购住房产权人;
缴存人家庭如果没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已经结清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那么就可以申请将现有的全市唯一住房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所购房屋已经办理了相关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有合法且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九)原商业性贷款和公积金贷款须为同一家银行;
(十)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十一)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二、办理要件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民户口簿;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居民户口簿。对于多子女家庭,若能证明父母和子女关系,可提供居民户口簿,或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借款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结婚证等,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包括结婚证等;借款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离婚证等,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包括离婚证等;借款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等,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包括离婚协议书(已备案)等;借款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离婚判决书等,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包括离婚判决书等;借款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包括单身声明等,产权共有人的婚姻状况证明也包括单身声明等。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章。若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同意以本人当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收入依据,那么就可不另外提供收入证明。同时,灵活就业缴存人要签订收入承诺书。
抵押登记手续。
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近不少于 3 个月的贷款还款明细,需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近 3 个月以上的贷款还款明细,也需注明当前剩余贷款本金余额。
《不动产权证书》,还有《房地产权证》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七)所购房屋契税缴税证明或全款发票;
(八)借款人还款账户(贷款承办银行一类账户);
异地缴存职工能够提供全国统一版本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或者通过全国公积金小程序获取“亮码可办”电子码,不过四川缴存职工除外。
三、办理流程
四、注意事项
置换贷款目前通过预约的方式来受理。其预约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即重庆公积金中心-微官网-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二是通过手机 APP,也就是重庆公积金中心-便民服务-贷款预约-受理预约;三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即重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个人网上服务大厅-贷款预约-受理预约。
在公积金贷款办理的过程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不会收取任何费用,贷款承办银行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需带齐资料原件到场办理手续,同时相关人(借款申请人配偶、产权共有人及配偶)也应带齐资料原件到场办理手续。
产权共有人配偶提供的资料须合法、有效、真实、准确、完整。
(五)公积金贷款面签时,借款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
在办理过程中,借款人不可以变更房屋产权人。如果借款人没有偿还原商业贷款差额部分的贷款余额,又或者擅自对房屋产权人进行变更,那么市公积金中心或者承办银行有权利不发放贷款。
交通银行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直转业务。
(八)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本办理须知拥有最终解释权。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