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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到 2019 年 11 月 1 日上午 8 时 30 分这个时间段,会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在这个期间,相关的信息系统会停止运行,与增值税发票相关联的业务也会暂时停止办理。现将相关的事项进行通告,内容如下:
一、暂停办理业务的范围及时间
暂停办理因作废、冲红代开发票引起的误收税费退还申请等业务事项(详见附件)。同时,防伪税控系统将暂停服务。同时,货运税控系统将暂停服务。同时,浙江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暂停服务。同时,自助办税终端将暂停服务。
二、升级期间可正常办理的业务
(一)除本通告暂停办理业务范围以外的涉税事项均可正常办理。
纳税人端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也可对这些发票进行作废操作。
三、恢复办理业务时间安排
2019 年 11 月 1 日上午 8 时 30 分开始,全省各级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包括进驻政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的办税场所,还有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以及自助办税终端等信息系统,都恢复了业务办理。
四、业务办理提醒
根据本通告的停机时间,广大纳税人需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要避开暂停办理业务的时段,提前或延后办理诸如代开增值税发票、车辆购置税申报、出口退(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以避免系统升级对办理涉税业务造成影响。
纳税人要按时联网登录税控开票系统。为了保证在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可以正常开具发票,纳税人务必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之前,结合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提前申领发票。同时,也要在 2019 年 10 月 25 日 17 时之前登录税控开票系统,在线下载离线开票的时长和金额信息。
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本次系统进行升级后,“浙江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会升级成为“浙江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相关功能以及性能会有很大的优化和提升。在那个时候,主管税务机关将会对纳税人进行组织安排并集中培训,以帮助纳税人能够熟练地掌握该系统的相关操作。税务机关会陆续推送常见问题答疑等辅导资料。
系统升级停办业务期间,若广大纳税人存在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也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与此同时,要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业务恢复办理初期,广大纳税人需合理安排时间。要错峰办理涉税事项,以防出现拥堵的情况,也要避免办理时间过长等状况。
特此通告。
附件:
停办业务明细表.doc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19年9月29日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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