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戚颖璞
上海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综合施策支持合理住房需求。5 月 27 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通知提出了九条政策措施,包括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等。《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优化住房限购
在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这一方面,其目的是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为人才的安居提供服务,推动职住平衡,并且对住房限购政策进行差异化、分区域的调整优化。
一是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非沪籍居民购房需缴纳的社保或个税年限进行了调整,从“连续缴纳满 5 年及以上”变为“连续缴纳满 3 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规定也有所调整,从“连续缴纳满 3 年及以上”变为“连续缴纳满 2 年及以上”;而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依然执行“连续缴纳满 1 年及以上”的规定。
一是扩大重点区域非沪籍人才的购房区域,使其覆盖所在区全域,以促进区域职住平衡;二是扩大非沪籍单身人士的购房区域,将其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同样是为了促进区域职住平衡。
二是对住房赠与规定进行调整,已赠与的住房将不再被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的套数。
一是支持企业购房用于职工租住。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这些住房系指 2000 年前竣工且建筑面积在 70 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时,不再限定购买住房的套数。
在支持多子女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方面,要采取一些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在住房限购以及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以满足多子女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
一是增加购买 1 套住房。对于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这里的多子女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的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这类家庭可以再购买 1 套住房。
二是对首套住房套数进行认定的优化。将多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的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予以优化,以此来降低购房的利息负担。
降低贷款成本
在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时,依据因城施策的原则,对上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45 个基点。目前 5 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 3.5%。同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也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不低于 20%。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 6 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这里的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 25 个基点,目前 5 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为 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 30%。
在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这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其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同时对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进行优化。
三是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在此基础上上浮 20%的政策保持不变,即最高可达 192 万元。职工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个人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被调整为 65 万元;家庭公积金(含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被调整为 130 万元。
一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20%;二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 35%,并且若所购住房在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 6 个行政区,最低首付款比例则为 30%。
支持“以旧换新”
在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这件事上,为了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对于那些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居民家庭,会给予住房置换期间过渡租房的补贴,也会给予装修搬家等方面的适度补贴。
一是补贴对象。从《通知》开始施行的那一天起,在一年的时间内,把外环内 2000 年之前竣工且建筑面积在 70 平方米及以下的唯一住房出售掉,同时又购买了外环外的一手住房的居民家庭,能够向购入一手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补贴申请。
一是补贴标准的划分依据为出售住房的建筑面积。二是按建筑面积实行分档定额补贴。三是建筑面积 30 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补贴 2 万元。四是住房建筑面积在 30 至 50 平方米之间的,每套补贴 2.5 万元。五是住房建筑面积在 50 至 70 平方米之间的,每套补贴 3 万元。六是需在办理新购一手住房不动产权证后领取补贴。
上海会坚持依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来制定政策。它会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出现的新变化,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住房所怀有的新期待。同时,它会对存量和增量进行统筹安排,对市场和保障加以兼顾。通过多种举措一起实施,来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地运行。并且推动构建起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促使房地产实现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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