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化的本质在于实现变现与盈利,它是基于买卖双方凭借自由意志以及平等的价值来进行交换的。本文作者针对互联网模式下的商业化展开了分析,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一看吧。
01 商业化定义
商业化的本质在于变现与赢利。它是基于买卖双方凭借自由意志以及平等的价值进行交换。从商品流通的角度去看,是商品与金钱的相互交换。从价值服务交付的角度来看,是指在价值或内容的基础之上所提供的盈利模式。
商品能够满足那部分人群的哪些需求,需求的价值等级和提供服务的价格是相匹配的,商业化最为困难的地方在于实现用户与盈利之间的平衡。
02 商业化产品与价值类别
互联网的出现带来了许多新形式的服务和商品,这些服务和商品不只是实态化的产品。互联网的本质在于信息的流通以及价值的交换。目前,互联网的商业化产品可以分成以下几大类:互联网加衍生商品、软件服务、广告服务、会员产品、内容服务、数据商品、虚拟服务等。
1. 互联网+衍生商品
此部分商品存在的形式,更多的是软硬件相结合的形式。例如,在本地化业务中,收银系统与收银设备是不可或缺的,还有智能化电子产品,以及共享单车和滴滴出租车的租赁服务等。
商业化方式有以下几种:通过产品售卖来计费;按照租赁时长进行计费;依据服务周期来计费。
互联网+的商业化需要考量的因素比非实物形商品的更复杂且更丰富。要充分考虑到用户的奉献以及上下游的协作。
2. 软件服务
此部分商品通常以 to B 销售的形式存在。像工具类产品的应用,还有一些面向企业服务的软件服务产品,会在一定基础上提供定制化服务。例如有赞、CRM 系统、OA 系统、神策数据、阿里云服务以及微软服务等。
商业化方式有以下几种:以商品接入依赖的资源量来计费;依据使用的人数或者时长进行计费;依据使用的功能来计费;或者依据某些定制化服务的工期项目大小来计费等。
软件服务商业化需考量的是,怎样用最小成本满足大部分用户需求,以实现一次开发重复使用的效果。同时,软件服务的稳定性在这当中也占有一定地位。
3. 数据服务
数据服务属于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基础框架类的产品有数据仓库等,还有数据产品框架等。BI 也属于此类。同时,基础设施会呈现出开源和付费这两种形式。除此之外,还会衍生出服务付费的形式。
商业化方式有以下几种:按照使用时长来付费;按照数据量来付费;按照使用次数来付费。
数据服务与软件服务相似但不同点在于解决的针对点不同。
4. 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在互联网中占据着最大的商业化比例,它也是绝大多数互联网公司在构建商业模式时首先选择的基础模块,并且为经典厂家开创了互联网广告商业化的先河。目前常见的广告形式包含搜索引擎广告、信息流广告、门户网站广告,还有在各大平台中植入的广告,像电商跳转、表单广告等。国内的广告联盟有字节穿山甲、腾讯优量汇、快手、百度百青藤等。海外的广告厂商有……此部分的广告类型包括开屏广告、广告、原生广告、插屏广告等。
商业化方式之三是按行为付费(CPA),是按照事先约定好的结算行为进行计算的结算方式,常见于表单广告、邮件广告以及应用的有效下载等。
广告服务的商业变现形式衍生出了网赚形式的应用,像曾一度很火的趣头条。以广告为主的服务商业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舍弃一部分用户,这就导致了网赚类的产品规模通常不会很大。同时,还需要找到用户与商业化之间的平衡点。
5. 内容服务
内容产品的概念较为广泛,包含图文、社区、音视频以及知识付费等。通常来讲,内容服务的商业化能够与会员商业化相融合。并且,内容服务的商业化也需要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以吸引用户,或者形成内容自身的商业壁垒,例如音视频的播放版权等(像甄嬛传就为乐妃带来了一世的荣华富贵)。
在线阅读类产品通过内容付费观看的方式进行售卖。
内容服务的商业方式类似于会员产品,能够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某些情况下还能提升会员付费的概率。
6. 会员服务
会员产品是以产品核心业务为基础的增值产品。这意味着能够开通会员的用户,他们的粘性极高,忠诚度也极高。常见的情况是,视频类应用的会员用户可去除广告,内容型产品有会员付费,社交性产品有会员机制,并且以各种形式在用户的轻痛点上进行相关会员开通的关联性策略,通过这些来增加会员的付费。比如百度网盘有下载限速功能,或者与其他平台进行关联,像淘宝与各大视频联合推出相关业务。
商业化方式是按时间付费,通常会以月、季度和年为周期。一般会有“次数免费+付费”的模式,还会采用梯度会员机制或通过附加价值来引导二次售卖。
会员产品的服务形式通常需建立在用户的痛点之上。会员变现的模式属于用户有清晰认知意识的付费形式。要让用户养成付费习惯,就需要在一定程度上更考验产品能给用户带来的满足感。
7. 虚拟服务
虚拟服务付费的形式在 WEB3.0 时代较为常见,像虚拟货币等。目前,在此情况下,尚未有新型或明确的说法,也没有形成商业化的形式。然而,互联网时代新的爆发点已经开启,能否抓住新时代的风口,对这一代互联网人来说是个未知数。加油吧,兄弟们!
03 写在最后
商业化或许是互联网产品持续创造的基础,但不应是最终目标;在商业化与应用体验间寻找平衡,既有趣又艰难。在新时代的互联网用户群体里,我相信大家不会反感为所爱所感付费,反感的是只为商业化而商业化的态度以及被当作韭菜收割的无力感。
商业化不应该成为因利益驱使而蒙蔽双眼的遮羞布。希望有一天,当提到商业化时,人们会感到兴奋,甚至会对此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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