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零申报就意味着没有纳税记录,这种情况会被当作中断纳税来看待,并且纳税人会因此失去购车、购房以及落户的资格。近日,网上传播了这样一条消息,导致部分网友非常担忧。
个税零申报是否就意味着没有纳税记录呢?此刻,国家税务总局给出了官方回应。
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能够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纳税服务中心的负责人针对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的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负责人表示,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纳税人如果取得了应税所得,并且扣缴义务人已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又或者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了纳税申报,不管实际上是否缴纳了税款,都能够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杭州税务热线工作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只要纳税人有申报记录,无论是否达到实际缴税的起征点,税务部门都会认定其在履行纳税义务,不存在中断纳税的情况。而其他部门如何认定中断纳税,需看该部门的规定。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知记者,非杭州户籍人员在杭州买房需满足一定条件。目前的条件是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二者选其一,且不能出现断缴情况,补缴的时长不能超过 3 个月。至于零申报是否属于中断纳税情形,要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作为依据。零申报不属于中断纳税。非杭州籍人员在办理购房资格相关手续时,需到税务部门开具零申报当月的申报记录证明。
热线工作人员称,对于非杭州籍人员积分落户,目前规定是 5 年连续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一定额度。关于零申报是否会被视为中断纳税,要以税务部门的解释为准。由此可见,零申报不会影响非杭州籍人员办理积分落户时的加分资格。然而,减税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大幅下降,会对分值产生影响。
浙江金瑞税务师事务所的副所长余海涛称,一方面税务部门在为民减轻负担,而另一方面有些资格的获取需以纳税作为条件,在此之中存在一个平衡的问题。新个税法全面实施的时间尚短,其引发的连锁反应会逐渐显现,且涉及多个部门的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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