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25〕23号
各省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自治区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直辖市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计划单列市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把各方的资源力量汇集起来,帮助中小企业去开拓海外市场,让它们能更好地融入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从而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现在正组织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开展专项行动后,各地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动。加强出海服务的系统化供给,组织服务机构与有出海意向的中小企业精准对接,为其提供专业化服务,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让信息渠道更加畅通,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的国际化发展。
二、重点工作
政策入企服务方面:加大对境内外政策信息的收集力度,对其进行整理、研究并发布;提供目标国别(地区)的相关信息,包括政治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准入、产业发展以及市场分析等;通过举办专题培训和交流活动,来宣传和解读企业出海的支持政策;建立在线学习课程库,为中小企业提供实操性强的学习资源。加大对出海实践案例的宣传力度,让中小企业更好地理解和认知出海前景。鼓励中小企业去探索并应用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以提高政策直达的及时性与精准性。
(8)精准地对接海外客户资源。加大对境外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力度,并加强与它们的对接。精准地匹配中小企业在海外技术合作方面的需求,进而开展国际标准检测认证服务。鼓励云服务商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具有高质量的云服务保障。鼓励互联网平台以及新媒体等发挥出自身在品牌、市场、渠道、技术和算力等方面的优势,以此来助力中小企业开拓海外市场,同时扩大品牌的影响力。发挥港澳国际化服务机构的资源优势,使其能够发挥能力。利用这一优势,帮助中小企业借助港澳的国际化服务机构,如同“借船出海”一般,开拓更广阔的市场和发展空间。
国际人才服务方面:支持借助国际人才平台机构的资源,以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国际化人才引进的渠道。同时支持企业与专业院校联合,搭建国际化人才培养交流的平台,开展研修实训、能力评价以及技能交流等活动,从而加大对国际化人才的培育力度。鼓励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一起建立属地人才培训机制。可以通过搭建海外用工服务平台,来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服务。还可以开展项目用工协作,以此为中小企业出海提供属地人才服务。
聚焦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战略规划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聚焦跨境运营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聚焦碳足迹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聚焦品牌推广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聚焦属地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聚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等领域,提供定制化管理咨询服务。鼓励数字化服务商开发中小企业出海相关的“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
跨境金融服务方面。银行应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产品创新工作,开发出与中小企业所具有的轻资产、成长性好以及灵活性高等特点相契合的跨境融资产品,以此来提升中小企业跨境融资的便利化程度。同时,银行的海外分支机构也应加强对出海中小企业境外业务的支持。支持服务机构能为中小企业拓展境外融资渠道,并且提供相关服务。它会对金融风险进行评估,还会提供应对预案。以此来防范目标国别(地区)在外汇管制政策变动、外汇储备不足以及汇率波动等方面的金融风险。同时,它会引导中小企业去选择安全且优质的金融合作伙伴,预防金融信息泄露的风险。
权益保护服务方面,要发挥律师事务所、税务服务机构以及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合同审查服务,为其提供合法合规方面的咨询,为其提供争议解决的策略,为其进行税务影响分析与税务筹划,为其代理跨境诉讼与仲裁事宜等海外权益保护服务。同时,要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服务,为其代理国际商标注册事宜,为其提供海外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方面的指导等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建立并完善涉外应急服务通道,以此提升中小企业在海外的纠纷应对效率。同时,建立联动协作的信息沟通机制,持续对海外维权援助体系进行健全和完善。
三、工作要求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充分认识到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与服务机构以及中小企业之间的协同联动。并且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细化方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行动。
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注重发挥各类服务资源的优势,以增强服务资源供给的系统性、精准性与有效性。要发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的作用,推动线上线下服务相融合。同时,应支持服务机构针对有出海意愿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及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等,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方案。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设立“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专栏,将各地服务行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等集中展示出来。同时,还会适时对各地、服务机构的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各地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实际情况,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形式来宣传服务活动,从而营造出出海服务助企惠企的良好氛围。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要及时对出海服务成效以及典型案例进行总结。并且要在每年 12 月底之前,把专项行动的年度总结报告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1月15日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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