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它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干部工作规律的精准把握。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被充分吸收其中。这充分表明了中央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方面的坚定信心和决心。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内在品质也得到了充分彰显。它是做好新时代干部选任工作的关键“纲”和根本“本”,为我们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基本的遵循准则。组织部门属于党的政治机关,肩负着管党治吏的重要职责。它必须秉持公道正派这一核心理念,着重做到“五个牢牢把握”,并且要在学习、宣传和执行条例方面起到带头作用。
牢牢把握“政治标准”这一首要标准,用政治慧眼去挑选政治过硬的人。政治导向是选人用人的根本导向,而政治标准则是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政治标准如同“1”,其他方面如同“0”,倘若政治素质不过关,那么干部的整体素质就会归零。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并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以及政治要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需要树立这样的观念:忠诚比能力更重要,并且要擦亮识人用人的慧眼。其一,要善于运用对党忠诚这一“验金石”。只有忠诚才是可靠的,只有可靠才能够被任用。我们把对党忠诚当作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验金石”,仔细对照、切实核实,对于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施“一票否决”。其次,要考准政治素质这个“关键点”。了解和识别一个人,向来不是容易的事。条例在考察内容方面突出了对政治素质的考察,这样就让政治素质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变得具体且制度化。必须构建起常态化的“政治体检”机制,以便能够准确且真实地考查出干部在关键时刻以及重要关头的政治表现。其三是紧扣政治把关这一“责任链”。“带病提拔”以及违规选用干部的情况,是由于某些单位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弱化、淡化、虚化党的领导的问题。始终要坚持党管干部以及组织选人这一原则,让党组织发挥领导和把关的作用,以此来保证党委不会松手,书记不会甩手,责任部门也不会缩手。
二、牢牢把握“事业为上”这一基本方向,要用担当之责去挑选担当干事的人。新修订的条例把“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以及“岗位匹配度”当作选人用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方面。“事业为上”从本质上来说体现的是一种以需求为导向的理念,揭示了选人用人要服从和服务于事业需要这一内在的逻辑关系。学习并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需要将优秀人才选拔并任用至合适的岗位之上,从而释放出人岗相适的“乘数效应”。其一,要摸清干部的“家底”。干部的考察考核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与关键所在,唯有考核得精准,才能够使用得合理。要将考察人与考察事相融合,重视从民间的议论和知晓内情者的意见里去了解干部在“八小时以外”的表现,在考察谈话时适当拓展谈话的范围,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以及服务对象的意见。其二是提升人岗的“契合度”。就如同“骏马能够经历艰险,然而在耕田方面却比不上牛;坚固的车子能够承载重物,但是在渡河方面却不如船”一样,不同的干部各有其长处,就应当把他们安排在与之相适应的事业中去“衡量一下其能力”。三是要让能下的“出口”畅通。水不受到激发就不会跳跃,人不受到激励就不会奋进。打破“铁饭碗”,让干部既能向上晋升也能向下调整,这样才能增强竞争力和紧迫感。干部的调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必须让“下”的渠道保持畅通,让那些碌碌无为的干部感受到压力,腾出职位。
三、要牢牢把握“公道正派”这一核心要求,用公道之心去挑选品行正派的人。公道正派对于组工干部来说是最大的品德,是安身立命的根本、为人处世的准则、处理事务的基础。新修订的条例把“公道正派”当作选拔任用干部必须要坚持的原则,特别强调要“坚持出于公心、公正用人”。学习并贯彻《干部任用条例》,需将公道正派当作干部工作的核心理念予以坚守,要在公心、事业、风气等方面做到公正。其一,对待干部要公正,就应当“以一个面孔待人”。以公道的态度对待他人,意味着不能区分亲疏远近,不能依据关系背景,不能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待别人。其二,评价干部要公正,就应该“用一把尺子量人”。坚持做到公平公正,用统一的标准来选拔和任用人才,进一步纠正用人的导向,坚决抵制“劣币驱逐良币”这种不良的逆淘汰现象。同时,公正使用干部,就需要以一颗公正无私的心来推荐人才。从事业发展的需求出发,大力举荐那些敢于担当责任、勇于承担重任、善于有所作为且实绩较为突出的干部。凭借着识别人才的明智、举荐贤能的胆量以及容纳人才的气量,做到只看重才能而举荐、只任用贤能之人,让干部能够全身心地谋划事务而没有因为侧身谋求他人之事而产生忧虑。
四、要牢牢把握“基层实践”这一鲜明导向,用一线的视野去挑选在一线锤炼过的人。基层一线如同锤炼干部的“大熔炉”,是检验干部的“大考场”,也是选拔干部的“赛马场”。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对基层经历的要求,树立起重视基层实践的“风向标”。学习并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应当激励和引导更多的干部在基层一线建立功勋、成就事业,使他们在基层一线锻炼成长。二是始终坚持从基层出发到基层中去。在庭院里是培养不出千里马的,在花盆里也长不出参天大树。三是要坚持真心真情去关爱干部。基层干部面临着压力大、责任重的情况,对于他们,既要向他们提出要求、给他们压担子,也要时常关怀他们、多给予他们鼓励。要给予鼓励和加油,严格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等相关制度,深入到一线去发现以及挖掘先进典型,让那些优秀的干部能够受到尊敬并且得到重用;要减轻负担并提升质量,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让干部从一些没有意义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要振奋精神并清醒头脑,建立起激励性的实名调训制度,深入推进“青优精准滴灌培养计划”,实行“小专班”定向培训,以此提升工作的效能。
要牢牢把握“从严要求”这一作风保障,通过扎实的作风来选拔作风扎实的人。新修订的条例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在整个条例中都贯穿了从严从实的主基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需要牢固树立“严从细中来、实在严中求”的理念,并且要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做到从严。其一,在思想教育方面要从严。条例把“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放进了考察程序之中,清楚地规定了不能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况,增强了“硬约束”。一定要坚守有规就必须依、执规必须严的原则,依照条例所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来选人用人。第三,在纪律约束方面要求严格。条例进一步明确了选拔任用的纪律,强化了责任的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以及选拔对象都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要注重对选拔任用干部整个过程进行监督,要加快构建干部监督信息的大数据平台,要坚决贯彻省委《关于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九条措施》,以此来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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