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租赁合同(精简版)
店面租赁合同(精简版)
出租方: (以下筒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筒称乙方)
甲方将房屋等设施出租给乙方用于经营使用。双方经过共同的协商之后,特意订立了本合同,目的是为了能够让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的店面包含二层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是 年,起始时间为 年月 日,截止时间为 年 月日。
乙方每年需向甲方缴纳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租金按月份缴纳,每个月的租金是壹仟元整。乙方应当在每个月的五日之前将租金缴清。
乙方需要按时且足额地支付租金。如果乙方逾期没有付清租金,那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甲方可以收回店面,并且没收押金。
乙方必须妥善爱护并使用甲方的财产,同时负责对其进行维修。如果财产出现损坏,乙方应当按照其价格进行赔偿。
租赁期间,房屋出租税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缴纳。
租赁期间,若乙方要进行装修,需在不影响整体结构与外观的条件下进行。并且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之后方可开展装修工作。在装修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当租赁期满时,装修的部分不可以拆除。
租赁期间,乙方不可以把店面转让给其他人使用。在租赁未到期期间,若乙方需要解除合同,甲方会没收乙方的押金。倘若乙方找到他人要出租店面,必须首先获得甲方的同意,在甲方与他人签订合同之后,才会退还乙方的押金。
乙方在租赁期间届满后,需将店面和房间完整且无损地交还给甲方,其经营的商品由乙方自行进行处理。倘若乙方想要续租,那么应当在合同到期前的两个月向甲方进行告知,并且在同等条件的情况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本合同在订立的那一天,乙方把一千元押金交给甲方。当合同期满时,如果乙方没有出现违约的情况,那么甲方就会把押金归还给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前,店面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甲方独自承担。本合同签订之后,店面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工作时间:8: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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