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的主要内容结构
《办法》总共包含七章五十七条,其内容从总起部分到结束部分,全面地搭建了直播销售领域的管理规范,涉及平台上的商家、直播间的管理者、辅助机构以及推广人员等各个参与方,详细规定了他们的职责和需要履行的义务。
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
平台上的管理者必须设立直播推广人员的学习制度,以增强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各个平台需要交换不良人员记录,以便达成跨平台的管控效果。此外要健全申诉渠道,规定处理步骤和响应期限,迅速处理民众的反映情况。
直播间运营者的责任要求
平台方必须设立商品资讯检验、公开及资格确认机制,杜绝不实宣传。直播环节的真实性由平台方承担义务,保证商品和服务内容无误。制定这些条款是为了维护用户利益,规范行业环境。
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
《措施》对从事直播推广中介机构制定了具体规范,涵盖人事安排、商品筛选以及问题处理流程等。中介机构需构建周密的训练制度与商品挑选准则,对推广团队的操作实施有效约束。
监管措施的创新
《办法》在管理方法上,包含了信誉管理、协商改进等举措。它尤其重视研究数据流监控,对不合规的单位会实施流量控制。此外,也在促进对虚拟主播的管控,以顺应产业的新动向。
监管协同机制
《措施》设立了多机构合作管理框架,界定了权责分配准则。借助协同审查、资料互通等途径,能够增强管控效能。此类整体性管理有助于凝聚治理力量。
行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办法》通过明确市场主体的活动准则,为行业的平稳运行构建了有利条件。它既保障了购买者的正当权利,也维护了销售者的合法利益,从而推动了网络直播售货的长期进步。
制度设计的亮点
黑名单制度是一项关键举措,借助信息互通促成不同平台间的协同管控。人才培养体系的完善增强了从业者专业水准,有力推动行业走向成熟规范。
法律责任的明确
《办法》针对各方违规违法情形规定了清晰的法律后果。借助明确惩罚尺度,提升了法规的实践性,强化了监督的震慑效果。
《办法》的推行有助于直播电商行业走向正规化。它清晰界定了参与者的义务,加大了管理力度,有望营造一个更健康、更有序的线上交易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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