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鱼塘承包的基本规定
甲方将鱼塘租给乙方进行管理,乙方在养殖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不得私自变更鱼塘的使用目的或对其构造造成破坏。合同期满时,乙方需将鱼塘恢复到租赁前的状况,并完好无损地退还给甲方,并且要对塘基进行必要的维修。
2、塘基建设与农作物的限制
合同规定期间,若乙方打算在塘基上建筑住宅或种植农作物,必须预先取得甲方批准。合同期满后,乙方必须拆毁所建住宅或停止耕作。如新承包人同意保留现有设施,则可予以保留,但原承包人不得再行使用。若乙方未按时拆除,甲方有权聘请他人强制执行,相关费用须由乙方承担。
3、水面与塘基的使用权区分
乙方仅享有对鱼塘表层的使用权,而塘基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方。乙方只能暂时性使用塘基,不可对其进行长期占用或改变其原有功能。
4、土地征用时的合同解除
在国家需要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或对乡村规划作出调整,且需征用鱼塘所占土地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此时涉及的合同将自动失去效力。如果乙方在接到相关通知后的30天时间里未能将鱼塘归还,甲方则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5、承包期满后的建筑物处理
在承包期限结束之后,乙方所建造的建筑物须在合同规定的10天内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执行,该建筑将自动转归甲方所有。若乙方在承包期间对塘基进行了维修或整治,那么在承包期满后,该建筑物不得拆除;甲方将不会提供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6、承包款的缴纳与违约处理
乙方必须依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支付工程款项,一旦延迟支付时间超过15天,即等同于自动放弃其承包资格。在此情形下,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没收保证金,同时终止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对鱼塘进行新一轮的招标分配。
7、合同解除的情形
若乙方在建设期间遭遇以下情形,甲方可无偿取回鱼塘,同时享有解除双方合同关系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转租、转包鱼塘;
2.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将鱼塘转让他人承包。
若乙方选择在合同到期之前终止该协议,则需全额支付所有应得的工程费用,同时还需得到甲方的事先同意。若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没收乙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以此作为相应的补偿。
8、优先承包权
合同到期之后,若甲方选择重新启动项目招标,只要条件保持不变,乙方便将享有优先承揽该项目的资格。
9、风险与责任划分
合同规定期限内,乙方需独自负责生产经营中可能遭遇的风险,诸如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等,以及由此引发的债权债务问题,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遭遇不可抗力,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乙方需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双方需共同商讨并寻求解决方案。
10、押金制度
合同签订之时,乙方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承包质保金,以证明其将履行合同中的各项责任。若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圆满完成所有约定事项,甲方应无条件且不收取任何利息地全额退还该质保金;反之,若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决定退出或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甲方保留权利,可扣留质保金并据此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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