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局最近发布了“有关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的法规”(以下简称“措施”),相关部门和局长的负责人回答了记者关于与“衡量标准”有关的问题的问题。
1。措施制定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近年来,商业银行的代理商销售业务发展迅速,代理商销售产品的数量和类型已经变得越来越丰富,并且客户承保范围越来越大。根据相关的监管系统不断加强金融产品发行人和经理的责任,有必要进一步阐明商业银行作为代理商的义务。为此,总务制定了旨在促进商业银行代理商销售业务的标准化和有序开发的“措施”。
这些措施共有8章和54篇文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1章一般规定阐明了商业银行在进行代理销售业务时应满足的条件和基本原则。第2章:代理商销售业务的内部管理系统,该系统清楚地指出,商业银行需要建立和改善管理系统,业务系统,内部管理,消费者保护以及其他用于进行代理销售业务的机制。第3章:合作机构的管理,加强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澄清访问审查要求和合作机构的退出机制,并澄清商业银行和合作机构的法律责任。第4章:产品销售代理商的访问管理,加强商业银行对产品销售代理商的访问管理的责任,并阐明尽职调查要求。第5章销售管理,规范了商业银行的促销和代理销售行为。第6章:产品销售的到期日期的管理,阐明了商业银行在到期日内应履行的义务。第7章监督和管理阐明了商业银行开展代理销售业务的报告要求和监管措施。第8章补充规定规定了措施的实施时间等。
2.在合作机构和产品访问管理方面,对商业银行提出了哪些措施?
这些措施可以根据合作机构的访问要求,退出机制,签署程序和代理机构销售协议的签署程序和内容,相关交易的管理以及责任所有权的措施加强了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对于已经批准的合作机构,需要定期审查和评估。对于实施提款的机构,需要为现有产品提供客户服务。
在产品访问代理销售方面,分类中规定了尽职调查要求。从加强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看,某些产品必须在访问过程中由相关的商业银行进行全面评估,并由银行高级管理层批准。
3.这些措施对商业银行在促进和销售产品方面的行为做出了什么规定?
这些措施要求商业银行以建立和改善代理机构销售的完整过程监控和管理机制,并为宣传材料,信息查询,产品显示,适当性管理,适当人员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人员管理,包括对类似产品的销售规则,诸如销售范围的销售规则,稳定的销售规则,稳定的销售范围,以及稳定的销售范围,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的销售规则,以及稳定的销售范围,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产品,以及稳定的销售人员,以及民事能力以及销售人员资格和行为管理应得到加强。
4.在销售产品期间,商业银行应履行什么义务?
这些措施规定,在出售产品期间,商业银行应继续关注重要信息,例如产品风险返回特征,风险评级变化,信息披露等,并敦促合作机构履行其积极的管理责任;敦促合作机构根据法规披露产品销售的相关信息;继续加强客户服务,客户需要与产品销售有关的信息,商业银行应告知客户合作社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信息,或协助客户查询合作机构的相关信息。
5。有关措施的实施时间的考虑因素是什么?
为了确保政策的平稳执行,这些措施定于2025年10月1日生效。商业银行将根据措施的要求进行所有准备工作。实施措施时,对于不符合第28条的现有产品,现有的数量解决方案可以通过自然到期和其他方式逐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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