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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项目繁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存涉税风险

Time:2025年05月04日 Read:11 评论:0 作者:haiwenboyue

“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项目杂,涉税风险多

2022年9月16日,中国税务报,版次为07,作者是王海涛。

“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常用的会计科目,它主要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净支出,这些净支出与企业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其项目比较繁杂 。笔者在实际业务中发现,一些纳税人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容易忽视“营业外支出”科目下具体项目的不同处理规定,进而导致产生涉税风险 。

风险点一:资产损失确认证据不合规

•案例•

某公司属于生产型企业,有一项生产经营设备,其价值较高,因遭受自然灾害而损坏,不能再继续使用。企业把设备剩余账面价值减去保险公司赔偿后的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作为固定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扣除凭据是公司内部出具的核销资料。企业留存的备查资料里,没有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也没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还没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

•分析•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是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并且是合理的。这些支出涵盖成本、费用、税金、损失以及其他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这些支出准予扣除。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等相关规定,固定资产报废损失,要提供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固定资产毁损损失,要提供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还要提供赔偿情况说明。以及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不然,相关损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在实际业务中,一些纳税人对资产损失的扣除规定了解不透彻,致使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符合相关规定,进而增加了企业的涉税风险。

需要注意,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因存货盘亏、毁损、报废、被盗等情况,导致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在转出后,与存货损失一同,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若发生了上述非正常损失,就应当将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一同转入营业外支出,并且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风险点二:混淆罚金和罚款相关概念

•案例•

某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在营业外支出里列支了多项罚款与赔偿。这里面有被公安交管部门处以的罚款,还有被市场监督部门处以的罚款。另外,依照法院判决,企业支付了职工的工伤赔款、死亡赔偿款等。企业把缴付的罚款和赔款都计入了营业外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进行扣除。

•分析•

营业外支出核算的项目里,有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还有不得扣除需在汇算清缴时纳税调增的项目,纳税人要逐项分析判断。说到罚款,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四)项规定,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以及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能税前扣除。

纳税人要判断罚款或赔偿能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要依据罚款部门是不是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来界定。要是罚款部门是消防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证监会、银保监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那么这些罚款一律不可以在税前扣除。笔者认为,按照法院判决,支付给职工的工伤赔款、死亡赔偿款等民事赔付,不属于上述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范畴,而是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所以能够在税前扣除。

风险点三:滞纳金性质分不清

•案例•

某企业因银行贷款偿还逾期,所以被加收罚息,在同一纳税年度内,该企业又因为消防设施维护不到位,且未按规定缴纳消防罚款,结果被消防部门按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之后企业把缴纳的这两项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并且视同税收滞纳金,进行了纳税调增处理。

•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税收滞纳金不能扣除。所以,不能税前扣除的罚款所产生的滞纳金,和罚款本金相同,也不得在税前扣除。值得注意的是,存在这样一种滞纳金,它是因延迟缴纳,被卫生监管部门、市场监督部门、公安交管部门、消防安全等行政部门处以罚款后加收的,这种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对于银行罚息、迟延付款、电费加息、违约经营等经营性处罚,因其孳生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所以笔者认为,这些经营性处罚孳生的滞纳金应可以在税前扣除 。

公司在经营时,难以避免会因疏忽而缴纳罚款、滞纳金,例如逾期归还银行贷款会被加收罚息,或者因少申报税款而被税务机关处罚,又或者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那么这些到底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呢?今天小编就来和大家说一说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有8项支出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滞纳金

税收滞纳金是税务机关针对不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依据滞纳天数加收一定比例的滞纳税款,这属于对违法占用国家税款的纳税人的一种补偿,且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

其他滞纳金,是我们对剩余滞纳金的统称。这些滞纳金能否在税前扣除,关键要看产生滞纳金的费用是否能在税前扣除。若费用能在税前扣除,那么滞纳金也可在税前扣除;若费用不能扣除,滞纳金便不能在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方面,税收滞纳金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其他滞纳金同样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它们都要计入营业外支出。

二、罚款

罚款是一种处罚形式,它强制违法行为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使其遭受经济损失。简单来讲,就是当你做错事了,就得交钱,以此让你以后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尽管是因为做错事情而受到处罚,不过罚款当中仍有一部分是能够在税前进行扣除的。我们一般按照性质的差异把罚款划分成两类:

行政性罚款是国家行政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其依据《行政处罚法》,针对违反法律或其他行政性规定的公司或企业,例如公安部门、工商部门、城管部门的罚款,这种罚款不能在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方面,行政类罚款属于公司经营活动之外的经济利益流出,这种情况下,它应该被计入营业外支出。

经营性罚款,是依据经济合同或者行业经营惯例,针对在经营活动中违反约定的行为进行惩罚,例如合同违约金,还有逾期还款银行追加的罚息。这种罚款是可以在税前扣除的!

会计处理如下:若是企业获得罚款,应计入其他应收款。若是企业获得赔款,也应计入其他应收款。若是企业支付罚款,应计入营业外支出。若是企业支付赔款,同样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企业在进行年度申报时,要记住把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滞纳金、罚款等支出,填入《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第19行的第1列,以及第20行的第1列,还要在第3列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三、热点问答

1 商业保险产生的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若企业在商业保险方面有支出,且该支出能够在税前进行扣除,那么针对该项支出所产生的滞纳金也能够在税前扣除。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赔偿款,是因为《劳动合同》问题产生的,这笔赔偿款能够在税前扣除吗?

答:该项经济赔偿款属于经营性罚款,可以在税前扣除。

企业的车辆违反了交通规则,被交通部门进行了罚款,这种罚款可不可以在税前扣除呢?

答:该项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能税前扣除。

4 公司因为发票丢失产生的税务罚款,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该项罚款属于行政性罚款,不能税前扣除。

5 社保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

该项滞纳金能不能在税前扣除存在一定争议,不过按照山东税务以及北京税务的回复,逾期缴纳社保产生的滞纳金能够在税前列支,具体操作还是建议先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之后再做处理。

本文为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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