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今天来做个“了解”
买一手房、买二手房、商转公
看完这篇文章你就知道怎么办了
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贷款对象
在昆明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在昆明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在昆明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在昆明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且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者在昆明购房,但在省内其他州(市)按时、足额、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贷款用途
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借款人
借款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协议约定的产权人,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共有人,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协议约定的产权共有人。
缴存时间
开立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已满3个月(包含3个月),并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3个月(包含3个月)以上 。
借款人没有在昆明缴存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
贷款期限
申请期限在1年到30年之间,男职工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女职工申请时年龄不超过60周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期限最长是30年。
信用记录
购房相关人的信用报告记录,要是超过了以下标准,那么借款人均不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个人贷款月还款违约记录达到连续违约6次(含6次)的;
2、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达到连续6次(含6次)的;
个人贷款月还款出现违约记录,信用卡未还最低还款额次数累计达到10次(含10次),这种情况下贷款和信用卡记录合并计算 。
4、到期还款的贷款到期后逾期一年以上未还款的。
住房套数认定
按照借款人申请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报告记录的个人住房贷款笔数来认定,按照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中贷款次数来认定,还按照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实有套数诚信保证书来认定。
首付款比例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用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对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其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自住住房,这种情况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
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其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自住住房,这种情况下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
注意
缴存职工已申请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其公积金贷款未结清,那么该职工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在上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结清之后,便被允许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目前,不受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该申请针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
贷款额度
职工贷款额度会根据购房实际需求来确定,同时也会依据家庭还贷能力综合考量,最终所确定的贷款额度,是不能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的。
缴存公积金的双职工家庭中,若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其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若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则为40万元。
2、缴存公积金单职工家庭,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借款人的父母是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借款人同户未婚子女也是所购住房产权共有人,这种情况下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贷款利率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其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其中年限为1至5年时,利率是2.75%,年限为6至30年时,利率是3.25%。
对拥有1套住房且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其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自住住房,这种情况下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其中年限在1至5年时,利率为2.75%,年限在6至30年时,利率为3.25%。
对拥有 1 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住房贷款未结清的缴存职工,若其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 1.1 倍。其中,年限 1 - 5 年时,利率为 3.025%;年限 6 - 30 年时,利率为 3.575%。
温馨提醒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限为1年以内(含1年),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时,不会分段计算利息;贷款期限超过1年,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时,从次年1月1日起,按照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
申请条件
除贷款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购买一手房时,楼盘开发商要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项目合作协议,若购买的是未签订协议楼盘的一手房,且符合担保公司条件,那么可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之后才能申请 。
申请资料
借款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配偶也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样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包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借款人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其配偶也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样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借款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需提供未婚声明,离异要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则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借款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同样如此;
借款人的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的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这些资料,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且要附上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商品房购销合同的原件,以及该合同的复印件,其中购房合同原件备案表要加盖开发商的印章 。
借款人需提交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要提交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要把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
9、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
以上资料要准备好原件,还要提供两套复印件,申请的时候要把所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都带齐,相关关系人要一同到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1、购房人与楼盘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
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该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批,若审批通过,便会发放贷款;
3、贷款资金转到楼盘开发商收款账户。
担保方式
借款人拟购买的住房,属于与中心签订了按揭合作协议的楼盘,该楼盘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并且用拟购买的住房作抵押 。
借款人拟购买的住房所在楼盘,未与中心签订按揭合作协议,若该楼盘符合担保公司条件,担保公司可为其提供阶段性担保,且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购买二手房的贷款申请人,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以证书记载时间为准,在45天之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申请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6、首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7、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8、过户前原房东产权证复印件;
9、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售房人要提供收款账号原件以及复印件,需要提交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复印的时候要把身份证正面和卡正面一起复印 。
借款人需提交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该复印件要将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且卡为贷款银行的收款卡号 。
抵(质)押物凭证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评估报告原件;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
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贷款申请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若受理审批通过,待办理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会划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收款账户。
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后,担保公司会出具《担保函》,然后中心发放贷款,贷款资金会转到卖房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
担保方式
1、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2、借款人选择由担保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用拟购住房作抵押。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已经办理好了抵押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
2、借款人与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约定可以提前还款。
申请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含军官证等其余有效证件);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户籍证明均可);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婚姻状况资料(单身提供未婚声明;离异提供离婚证、民事判决书、未再婚申明、离婚协议。丧偶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未再婚声明);
4、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缴存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单位提供单位、个人账号,经中心查询认定公积金贷款资格);
5、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收入状况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额公积金贷款无需提供,组合贷款需提供收入证明原件,并附近半年工资收入明细);
商业贷款余额查询表的原件及复印件,对账单的原件及复印件,需要提供最新余额对账款,若申请时商贷扣款日已过,要到原贷款银行重新打印 。
商贷所购住房的产权证复印件需要提供,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也需要提供,产权人的复印件要提供,共有人的复印件同样要提供。
原商业贷款还款银行卡要进行复印,复印的时候,要把身份证正面和卡正面一起复印 。
原商业贷款的房屋购销合同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整本完整复印。
10、原商业贷款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整本完整复印);
借款人需提交还款账号原件及复印件,要提交本次贷款银行的还款卡号,复印时要把身份证正面与卡正面一同复印 。
12、抵(质)押物凭证及评估报告原件[抵(质)押物包括房产、指定受委托银行定期存单];
13、不动产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4、借款人其他资料(视借款人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需提交)。
提醒
以上资料需准备原件,提供2套复印件;申请时请带齐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相关关系人一同到现场办理。
办理流程
缴存职工持有用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土地证(或不动产证)复印件,向与中心合作的担保公司申请进行阶段性担保,若担保公司同意担保,会出具《担保函》,之后缴存职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
受理后,审批通过,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划转到担保公司专用还款账户,担保公司人员和申请人共同前往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提前结清该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担保方式
担保公司会为借款人给予阶段性担保,等借款人原商业性住房贷款所购买的住房办理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抵押登记手续后,担保公司的阶段性担保责任就会被解除 。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给予是否贷款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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