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不能报考。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不能报考。被开除公职的人,不能报考。在立案审查期间的人员,不能报考。未解除党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未解除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也不能报考;
处于试用期的公务员,这里的公务员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处于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能报考;
招聘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若有服务年限规定,并且服务期未满,那么不得报考;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也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在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种情况下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中辞退的截止时间,岗位要求中辞退的截止时间,现役的截止时间,试(聘)用期的截止时间,服务期的截止时间,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6月
报名方式如下: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进行打包,然后发送至电子邮箱()。对于应聘者邮件标题的格式,有统一要求,即:“2025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类别-毕业院校-姓名” 。
3.报名提交材料(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山西财经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扫描件需有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报考者本人高校毕业证上载明的专业一致。
应聘人员若为居民身份证持有者(含港澳居民),需提供扫描件。若为台岛同胞,需提供台岛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扫描件,或台岛居民居住证扫描件。
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须提供在读证明,其中包含学历、学位、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信息,还须提供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荣誉证书等扫描件。
留学人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该认证书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同时还要提供博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山西财经大学负责,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对应聘者条件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审查应聘人员的学历,审查应聘人员的学位,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审查应聘人员的毕业学校,审查应聘人员的学术成果等信息。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学校会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复审、考核的时间、地点等信息。
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组认定。专家组由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组成。认定内容为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
资格复审的时候,应聘人员要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还要提供相关报名材料的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都需要加盖相关管理部门的公章。
若证件(证明)不全,或者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又或者主要信息不实,进而影响资格复审,那么将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考核的资格。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那么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在公开招聘的整个过程中都存在,在任何一个环节,如果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那么会立刻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山西财经大学负责,考核可通过面试试讲、学术评议、同行评价等方式开展。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会组织专家组,专家组将重点对应聘人员多方面进行考核,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心理素质、学术道德诚信、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 。考核结束后,要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最低合格线是60分。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会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财经大学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以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来执行,体检要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考生要是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存在疑问,能够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需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若对体检结论存在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仅能进行1次,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因怀孕无法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情况,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开展,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的要求,是否符合坚定“四个自信”的要求,是否符合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是否符合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政治要求,是否符合热爱祖国的政治要求,是否符合热爱人民的政治要求 。全面了解考察人选在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还要了解其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且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对拟聘用人员开展准入查询。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工作时间:8:00-18:00
电子邮件
扫码二维码
获取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