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2021年1月22日通过了修订。它于2021年7月15日开始施行。其最大特点是推出了“首违不罚”制度。税务处罚属于行政处罚范畴。所以自然也会受到首违不罚制度的影响
在介绍“首违不罚”制度前,我们先看下几个税务处罚的例子。
皋税一分罚[2021]76号
如皋中建通皋大道建设有限公司没有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所属期为2020年11月的税控设备开具发票的数据。该公司也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所属期为2020年12月的相关数据。同时,其还未按规定期限报送所属期为2021年1月的此项数据。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对其作出处罚,罚款1200元。
铜税一罚[2021]12号
铜山县柳泉天成酒店有50份发票丢失。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铜山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在2021年2月24日作出处罚决定。决定罚款500元。
徐税高罚[2021]1号
江苏药之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没有依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该公司也未报送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在2021年1月25日对其予以500元罚款。
虽然每次税收罚款数额不多,可是对企业的影响却不容小觑。税收处罚会在税务局网上予以公布,这会影响企业信用等级。企业信用等级受影响后,又会进而影响“银税互动”的贷款申请。所以,有些初创企业由于不熟悉税务规定,或者是无心出现过失,从而收到税务局的“罚单”。最终,这些企业无法申请到“银税互动”的贷款,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推行首违不罚制度。能免除首次税收违法导致的行政处罚。给过失犯错的企业带来希望。
首违不罚的含义
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有这样的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且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这种情况下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而且危害后果轻微。同时及时改正。这样的情形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称 纳税人首次出现清单中所列事项 且情节轻微 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 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期限内改正 这种情况下可依法不给予行政处罚
因此,首违不罚强调的是首次违反、情节轻微的行为。
税务首违不罚的范围
首违不罚,并非意味着企业违反税收规定都不处罚,它是有范围限定的。要是企业涉及刑事处罚,那就会照常处罚。
饶立新称 税务局已决定在全国推行“首违不罚”制度 打算在3月底前公布首批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
现阶段 我们可参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 该清单共列示18个事项 其中包含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未按规定办理税收申报等
若企业碰到违反以下18个事项的情况。在与税务局交流时。能够争取适用首违不罚制度。这样做不仅可以节省税务罚款费用。还能够减轻对税务信用等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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