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住在杭州网记者李成报道,丽水南城(南明山街道)在6月已发布针对多孩家庭、人才等特定人员的购房补贴后,于8月10日再次升级楼市支持政策。此次政策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购房补贴全面铺开,二是酒店式公寓写字楼可落户。
购房补贴全面铺开
补贴额度为:财政补贴是每套商品住宅买卖合同中住宅部分金额的5%。每套补贴的总金额不会超过10万元。
购房范围:丽水经开区南明山街道
购房类型:一手普通商品住宅(不包括别墅和排屋)
购房时间: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在政策实施期内网签备案的。那么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执行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该购房补贴扩面政策与“丽经开〔2022〕47号”文件政策条款里的人才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与工业企业特定人员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与外来务工及新就业人员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与乡村振兴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与二胎三胎购房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实施办法》政策不重复享受。
非住宅可落户
前提条件如下:在丽水市(包含莲都区、经开区)投资办企业。或者个人进行创业。税款缴纳需满3个月。或者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满3个月。
购房类型:在经开区南明山街道范围内。购买一手商品房。购买酒店式公寓。购买写字楼。购买办公用房。拥有其合法所有权。
落户权限:购买人本人户口可迁入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其配偶户口也可迁入该社区集体户。未成年子女户口同样可迁入此社区集体户。他们均可享受区域户籍政策
其他政策
延长政策期限:“丽经开〔2022〕47号”政策原本的执行截止期限为2022年10月31日。现在将其延长。延长后的截止期限是2022年12月31日。
放宽政策限制:取消“丽经开〔2022〕47号”政策第二款。取消其中第3条限制条款。该条款为“丽水市(莲都区、经开区)购房人(户)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不享受本政策”
政策兑现申报:“丽经开〔2022〕47号”政策第三款第2条有调整。调整后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购房人原则上要通过所购楼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政策兑现申报材料集中上报给经开区建设局审核。审核通过后,会直接把补贴发放至申请人账户。若超过申报期限,就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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