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是一种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许多市民群众会选择它进行近距离出行。统计数据显示,兰州市的电动自行车累计登记注册数量为 19.3 万辆,2019 年时为 11.7 万辆,相比之下上升了 65%,年均增幅约为 13%。在方便的同时,乱停乱放的现象时有发生,占道抢行的现象时有发生,闯灯逆行的现象时有发生,不佩戴头盔的现象时有发生,多人骑乘的现象时有发生,“飞线”充电引发火灾事故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日益突出。特别是一些企业未经过备案就擅自投放共享电动自行车,导致管理陷入混乱,事故频繁发生等问题,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9 年到 2022 年期间,兰州市出现了涉及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一般事故,一共有 78 起。这些事故导致了 3 人死亡,并且这 3 人都是共享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同时,还有 89 人在这些事故中受伤。
兰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半年重点工作总结暨“除隐患查违法保安全”夏季攻势推进会上近日召开,针对上述突出问题,兰州市道安委部署并要求多部门进行联动以及协同共治,积极推动相关管理办法的出台,加强对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综合管理,加大在路面的执法力度,坚决打好电动自行车隐患整治防控战。
会议提出,依据 2022 年 5 月 27 日印发的《兰州市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包括骑行安全以及停放秩序等。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从原则上来说是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部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存在未经备案违规投放的问题,对于此,交通运输行政部门需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开展联合约谈工作,并督促进行清理。各县区应切实履行属地责任,拿出坚定的态度,严格进行清理。在今后若发生共享电动自行车亡人事故,市道安办将牵头启动深度调查,以此来倒逼监管部门和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会议明确提出要求,对于电动自行车私自改装以及提升车速的行为,还有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的情况,包括逆行、闯红灯、不带头盔、酒后驾驶、多人骑乘、走机动车道等各类较为突出的违法行为,尤其是在安宁区大学城周边等重点地区,公安交警部门需要开展常态化的治理工作,要持续不断地加大查处的力度,务必坚决从严地进行整治和规范。对于工作中所发现的非法拼装改装线索,要组织实施生态打击;对于工作中所发现的违法销售线索,要组织实施生态打击;对于工作中所发现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要组织实施源头治理。
发布丨兰州市公安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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