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小区地下储藏室电费按商业收,业主拒交被断电
业主遭遇储藏室高额电费:物业收费不透明引发纠纷
业主在购得储藏室的使用权之后,支付了预交的电费,然而却意外地收到了欠费的通知。
周先生在2012年收得青岛伟东·幸福之城二期房产后,斥资超过两万元购买了小区地下储藏室的租赁权,并先行支付了200元的电费。物业管理方明确指出,该储藏室仅限用于存放物品,严禁用作商业经营。但出乎意料的是,在使用储藏室三年之后,物业方面突然告知周先生,他拖欠了超过一千元的电费,并且电费标准高达每度0.9元,按照商业用电的计费方式计算。周先生透露,他之前未曾接到过任何关于欠费的提示,因此对当前的收费标准以及物业部门可能存在的疏忽行为表示了疑问。
2. 物业回应:依据旧...
Time:2025年05月14日 09:22:23 Read: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