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却还没去进行税务登记,这种情况会怎样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如果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那么就应当在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的 30 日内,去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那么在税务机关发现其漏报之日起 3 日内进行改正,税务机关会依据具体情况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可能面临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倘若企业逾期仍不进行补报改正,将会面临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2. 同时,税务机关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纳税人若不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需在发现之日起 3 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如果逾期仍未改正,那么就要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处罚。《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规定,若纳税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税务机关会责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可能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若情节严重,就会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其一,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其二,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其三,未按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其四,未按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其五,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税务机关会责令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限期改正。如果纳税人逾期仍不改正,税务机关会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吊销其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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