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14 日,大小新闻客户端报道,YMG 全媒体记者唐寿锐以及通讯员周琪喆、孙欣透露,近日,莱州市人民检察院与莱州市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而建立起了莱州市“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其二,做好违法线索移送工作。对于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相关单位会及时把它们移交给检察机关;对于涉嫌非职务犯罪的案件线索,在迅速向公安机关移送的同时,会把案件的相关材料抄送给检察机关。在调查取证协作方面,林长制办公室及相关责任单位积极配合检察机关调阅行政执法卷宗,并且接受检察机关的询问,还协助做好委托鉴定、评估、勘验以及其他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林长制相关责任单位在行政执法期间,若在法律咨询、调查取证等方面需要检察机关提供协助,检察机关会依法予以支持,同时会督促整改落实。对于森林等资源管理里的突出问题,会联合开展专项整治,共同研究并制定解决措施,以推进问题的整改。
下步,莱州市林长办会持续对工作举措进行创新。他们会探索并建立多种“林长+检察长”的协作模式。同时,构建起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能够顺畅衔接且高效发力的制度体系。全面提升服务群众的质量和效果,不断增加群众的生态福祉。持续推动“林长制”工作向更深的层次发展,使其更加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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