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3 日,福建省会福州推出了《关于福州市五城区商品住宅项目公证摇号销售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规定从即日起,福州市所管辖的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等五城区的三类商品住宅项目,依据“首套刚需优先”的原则,采用公证摇号的方式进行公开销售。
7 月 10 日,福建宁德推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的实施意见》。此意见规定,需对中心城区新批准预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实施公证摇号这一举措,并且要进行公开销售。
福建泉州已开启“摇号买房”模式,福建莆田已开启“摇号买房”模式,福建宁德已开启“摇号买房”模式,福建福州已开启“摇号买房”模式。据媒体公开报道,7 月 9 日,厦门市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实施意见》提出,会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在合适的时候推行新开楼盘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以维护社会公平。
福建进入“摇号买房”时代。
怎么摇?先交认筹金家庭为单位
福州出台的《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在取得商品住房预售许可之后才可以开展认筹活动。并且,开放认筹的时间不能少于 3 天。同时,对每个认筹家庭收取的认筹金,不得超过准售房源平均单套住宅的销售金额的 20%。
意向购房人若属于福州市五城区限购对象(包含非本市五城区户籍且未能提供 2 年内累计缴满 1 年社保或个税证明的),那么就只能申请购买非限购套型商品住宅;倘若不属于本市五城区限购对象,就可以申请购买全部套型商品住宅。
购房意向人符合购房条件时,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构成一个家庭)来申请认筹,并且参与摇号。在每一次认筹活动中,每个家庭仅能申请 1 个认筹名额。对于未选房或者放弃选房的认筹家庭,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在 7 个工作日内退还认筹金。
房管部门:首套刚需购房人优先
福州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福州市的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这五城区中,指定类型的商品住宅项目,要按照“首套刚需优先”的原则,通过公证摇号这种方式来进行公开销售。
指定类型包括:
①三环路以内福州中心区域新批准预售许可的商品住宅项目;
在巡查整规活动中,发现了一些楼盘,这些楼盘经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后,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等部门认定的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楼盘,这些楼盘属于热点楼盘。
符合上述要求的商品住宅项目正式开盘的当天,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在公证机构的主导之下,开展公证摇号的活动。依据“首套刚需优先”这一原则,分两批依次进行摇号,从而产生选房的顺序号。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处的工作人员称,首套刚需意向购房人指的是本人以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没有住房的意向购房人;非首套刚需意向购房人则是除首套刚需意向购房人之外的其他意向购房人。并且,只有一手房和预售房会采用“摇号买房”这种方式,二手房不受此新政的约束。公证摇号产生的顺序号,购房人不能对其进行转让和变更。若购房人违反规定进行转让或变更,那么在 1 年内,其将被禁止在本市五城区购房;并且在 3 年内,其将被禁止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由此可见,《实施意见》或将成为打击炒房、关系户的又一重拳。
业内人士怎么看?
“摇号买房”对于福建楼市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呢?这是市民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
厦门市房地产经纪人协会会长傅强认为,目前中国多个城市存在这样的现象:一、二手房房价“倒挂”,也就是一手房房价由于受到限价政策的影响,和同一地段的二手房相比,房价更低。并且,正因为有一手房限价政策,“摇号买房”新政不会对一手房房价起到助推的作用,却会导致“开盘即售罄”这种反常的火爆现象。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金融系的副教授陈善昂,同时也是民建福建省委财政金融委员会的副主任,他对记者说道:一是二手房房价与一手房价出现“倒挂”的情况,这使得一手房的需求变得很旺盛;二是摇号认购一手房的行为和股市中“打新股”的情况大致是一样的,人们往往会觉得“买到就是赚到”;三是未来福建的其他城市有可能也会推出“摇号买房”的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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