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标小凤凰~
调查显示,2020 年的毕业生中,有 66.7%的人有买房计划。同时,有 93.7%的人希望在 35 岁之前能够购房。
房产交易市场连环套路让年轻人频频踩坑
毕业两年了,甘肃兰州女孩宋甜一直处于租房状态。两年来,她突然意识到拥有一套个人住房是很重要的。在疫情期间,她听闻朋友被房东突然赶走,而自己因为“租客”的身份,多次被社区重点排查。这个 90 后姑娘开始认为“房子”就等于“安全感”。
在这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像宋甜一样,不少年轻人的买房观发生了改变。前不久,有一份报告表明,经过漫长的“宅家模式”后,人们对居住环境优劣的体验和认识加深了,45.7%的人期望在一年内提升居住条件,而在有改善需求的人群里,55.4%的人有买房的打算,其中 29.9%的人更是计划加快买房的进程。
今年 6 月,毕业生调研报告表明。66.7%的毕业生有购买房子的计划。93.7%的毕业生期望在 35 岁之前购置房产。毕业生对于买房的目标是坚定的。
然而年轻人容易冲动,并且缺乏房产交易的相关知识。正因如此,不少人在购房时遭遇了中介或者开发商的连环套路,频繁踩坑。一些青年买房原本是希望追求安全感,可最终却丢掉了安全感。
盲目信任中介被牵着鼻子走
复工复产后,宋甜委托兰州市一家中介公司去寻找小户型二手房。起初,接待宋甜的中介是胡小军,他极为热情。在胡小军的推荐下,宋甜去看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位于市中心,首付较低,面积大概有 60 平方米,是一套“缩水房”,也就是实际使用面积比房产证面积大的商品房。
第二天,在胡小军的游说之下,宋甜没有查看房产证,就单方面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并且交了 1 万元的“占坑费”。胡小军口头表示,如果价格超出宋甜的心理预期,就会把这 1 万元退还,还说“合同只有单方签字也不会生效”。
胡小军称自己是宋甜的老乡。在之前看房期间,他主动指出一套房子存在产权纠纷,这使宋甜对他产生了信任。宋甜没有仔细查看合同,在胡小军的指导下,她放心地进行了签字和按手印的动作。
周末,宋甜找来朋友帮忙看房。有一位朋友具备建筑从业经验,他在现场进行了测量,之后发现房屋面积不足 50 平方米。
宋甜感觉自己被骗了,她决定中止这场交易。然而,胡小军告诉她,房东之前已经签署了协议,要是宋甜不买的话,就会出现单方违约的情况,并且 1 万元不会退还。胡小军还建议宋甜去看看自己手头的缴费票据。这时,宋甜才察觉到,原本只是口头承诺的“占坑费”,在收据上却变成了“定金”。
胡小军和店长经过一整天的“拉锯战”后表示,中介费总额能够减少 2000 元,贷款代办费从之前贷款总额的 2%降到了 1%,并且所有服务费用都在过户当天进行结算。
宋甜购房愿望强烈,在一名律师的建议下,让胡小军填写了一份保证书和一份委托书,并且加盖了中介公司合同专用章。这表明在未经宋甜本人完全确认的情况下,胡小军及其同事促使房东签订合同存在疑义。
谁料,“套路”接连不断。宋甜交付首付款的时候,胡小军故意把账算错,致使宋甜多交了 1 万元。在争吵期间,店长称这笔钱是“保证金”,等到后期结算中介佣金之后,多余的部分会予以退还。
宋甜办理完贷款手续后,希望能够尽快办理过户。然而,胡小军给她发来一份“承诺书”,并建议宋甜按照贷款额来签订网签合同。因为房屋总价接近 60 万元,而贷款不到 20 万元,按照 1%收取契税的话,就可以少交 3000 多元的税。
宋甜涉及诚信问题时拒绝了这个建议。过户当天,在结算完所有服务费用之后,胡小军带走了房东。与此同时,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宋甜,交税需要买卖双方同时在场。
要解决问题的话,就去店里签写承诺书。胡小军在电话里给出的答复再次让宋甜感到心寒。宋甜一气之下,向多个部门投诉了中介的不良行为,并且在电话里还冲房东发了火。
房东告知宋甜,他自身并无卖房经验。他按照胡小军的建议,将税款交给了中介公司。参照的标准是 40 多万元的房产评估价。
一套房子存在贷款额、评估价以及成交价这些情况,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有不同的签订方式,而中介公司以“为你好”为名义,在两端赚取差价,对此宋甜感到有些恼怒。
事毕后,她了解到,减免 1%的贷款代办费并非赔礼道歉。在疫情期间,兰州市有不少中介公司是按照 1%的标准收取这部分费用的,甚至还有一些公司没有这项费用。
一位有多年从业经验的律师指出,年轻人在买房时往往会比较冲动。他们可能还没有充分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也不清楚产权交易的基本手续,就贸然决定买房。这样就使得有些年轻人在买房过程中,完全被中介牵着鼻子走。
有些中介公司为促成交易,会故意对委托人隐瞒一些可能影响成交的事实。赵琮觉得,这种行为不诚信,既违法又违反行规。
合同法第 425 条规定,居间人需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宜向委托人如实进行报告。若居间人故意将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予以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从而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那么就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并且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法律抵不过一句行规
刚刚毕业的内蒙古女孩王云,就像宋甜那样,近期在购买二手房时与中介产生了纠纷。
王云为了能看到更多的房源,同时联系了两家中介公司。其中有一家中介公司规模较小且收费较低,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李明对王云说:“你可以先去找另一家公司看房,因为他们的房源比较多。看好房子之后再来找我,到时候我只收 1%的中介费。”
另一家中介公司的收费比较高。不过,工作人员刘平的态度很认真。连日来,他带着王云看了很多套房子。最终,王云确定了一套房子,而这是两名中介之前都推荐过的。因为考虑到后期的保障,王云更倾向于与刘平签订合同。经过双方的协商,刘平把中介费从 2.2%降低到了 1%。
第二天定好房子后,李明又发送了几张房源图片。王云好心告知他:“房子已经定好了,谢谢您。”当得知该套房子自己也带王云看过之后,李明要求王云支付中介费,还声称:“我带你们看房时都拍了视频,这可以作为我们维权的证据。”并且他发了多条微信斥责王云,说“良心何在”“遇到了不讲究的人”。王云觉得与哪家中介合作是自己的权利。经过多次争执后,李明发现要钱没有希望,所以就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
律师称王云不必支付李明中介费。中介公司具备事先与客户签订协议的权利,协议约定不论事后以何种方式成交都需支付中介费。然而,当下中介市场较为混乱且竞争激烈,几乎没有中介公司会事先与客户签订此类协议。
王云受了委屈,不过房子顺利过户了,他的心情平复了许多。事后查看一张税费发票时,他才发现自己被坑了。过户那天,刘平带着王云去缴纳了个税和契税这两项税款,总共 2 万多元。在名目为“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发票上,纳税人名称是卖方的名字。这表明个税本应该由卖方缴纳,而不是王云。
王云质问刘平,个税是否应该由卖方缴纳。刘平称整个呼市的该项费用都是买方出,这一行业惯例让王云深感无力。
王云询问律师后得知,根据税法规定,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是由卖方来缴纳的。这意味着这是房主在售房获利后必须要承担的义务。除非买房人自愿帮助房主承担个税部分,不然的话,仍然应该由卖方来承担。
年轻人不愿维权的主要原因是需要大量时间成本。他们怯于维权的理由包括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即便进行了投诉,取证难度较大和缺乏专业知识也会让社会经验较少的他们望而却步。
绝对个体被视为绝对弱势。在微博上拥有数十万粉丝的独立地产评论人以及二手房问题专家李连源看来,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不同,新建商品房有统一的合同,而二手房没有。严格意义而言,一旦遭遇问题,就是个体受骗,并非一个群体的问题,由于不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解决起来相对较为麻烦。
无可奈何的霸王条款
二手房容易出现问题,购买新房也并非完全没有风险。今年“五一”期间,赵馨与未婚夫趁着房价有优惠,在广州荔湾区交付了新房定金。之后赵馨发现,自己被售楼部影响了,一旦交付了定金,就会逐步踏入开发商设定好的“陷阱”。
交定金之后,售楼部要求赵馨签署“认购书”。赵馨在“认购书”上看到,不论因何种原因,若导致正式合同无法签署,责任都在购房者,并且开发商不会退还定金,还会将房屋另行出售给他人。赵馨提出了不同意见,售楼顾问告知赵馨不必担忧,正式合同就在大堂展示着,已经在房管局进行了备案,绝对是合规且合法的。
签署正式合同的当天到了。售楼顾问呈上来一份合同,这份合同很厚。合同里面写了很多补充条款,这些补充条款密密麻麻的。赵馨发现补充条款与原正式合同不一致。开发商逾期交房,原合同规定需每天给购房者支付总房价 0.05%的赔偿款,补充条款将其改成“总房价的 0.01%,且最高赔付额不超总房价款的 5%”;若逾期超过 90 天交房,原合同规定乙方有权解除合同、退回本金及利息并获赔房价 10%的违约金,补充条款改为“双方同意不计赔实际损失,只赔付房价款 10%的违约金”。
除此之外,赵馨最为无奈的事情是“学位”方面的问题。原本学位房是对赵馨最具吸引力的卖点。然而,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赵馨察觉到合同中免除了相关责任,并且注明了“教育设施不确定信息告知书”,其中强调“可能不会对本社区进行招生”,以及教育局“可能随时对社区与教育设施的对应关系进行调整”。
开发商在合同中特别写道:“出卖人针对买受人所购商品及其所在楼宇、项目所做的广告宣传资料,只是供买受人购房时参考的。这些资料均不被视为要约的内容,甲方不会因为上述广告、宣传资料而承担任何义务。”赵馨看完后,既着急又生气,看房时销售的诸多承诺如今都成了毫无意义的空话。
售楼顾问对于合同中的种种异议,以合同修改需去房管局再次备案为理由,拒绝了赵馨的修改提议。赵馨致电自己的律师朋友以及有过买房经验的朋友,询问该如何处理此事,然而却被告知一手房市场普遍存在霸王条款的问题。因为 5 万元定金,赵馨不得不签字画押,只能期望房子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采访中,另一名购房者李志遭遇很“离奇”。他交了 3 万元定金后,售楼人员告知他,原本选好的房屋已出售,得重新挑选。而且,原本同价格的楼层,从边户换成了里户(卫生间厨房没窗户),每平方米还要补缴 80 元差价。之前缴纳的费用已入库,无法退还。
精心设置的陷阱按时到来。李连源表示,开发商常用的销售手段有虚假宣传、夸大事实、偷梁换柱、故意夸大等。比如销售人员常常会把“普通住宅”冠以“花园洋房”“湖景豪宅”等名号来提升品质。中介惯常的做法包含混淆是非、欺骗上级和下级、隐瞒房屋年龄、假装买卖等。一些黑心中介最为严重的是会借助不良金融手段,致使人们陷入贷款连环套之中。
对此,他提出建议,年轻人要依据自身的诉求去买房,切不可被那些极为夸张且不真实的话语所影响。在进行买房这一行为的过程当中,必须具备契约精神以及风险意识,同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来行事。
(因涉及隐私,文中采访对象除李连源、冯婷外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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