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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零食也开始流行“高学历”的概念,有“某某农科院”进行研制,还有“某某大学”进行开发,这些成为了一些零食所谓“绿色健康”的卖点。这些宣传到底是不是真实的呢?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一款名为“九 0 农大蔬菜卷”的零食展开了调查。
多款冠名“农大”“农科院”零食
宣传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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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款膨化食品名为“九 0 农大蔬菜卷”,在其网上销售链接处标有“东北农业大学”字样,且产品包装上印有“农大”二字,看上去与“东北农业大学”关系紧密。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发现这款零食在多家电商平台均有销售,其中一家的总销售量最高超过了 3 万件。
这款热销零食和东北农业大学有什么关系呢?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东北农业大学发出了查询函,并且收到了校方的回复。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人员翁羽霄称,答复中清晰表明,东北农业大学作为一所高等院校,不会进行对外的生产经营活动,蔬菜卷并非该校生产的产品,商品的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
东北农业大学还称,学校未曾与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委托制造商以及受委托制造商开展过任何合作。
某电商平台“代餐麦片爆款榜”此前排名第二的“山西省农科院燕麦片”,宣称是由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研发且得到太原市营养师协会推荐,其销量已超过 2 万。然而,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山西省农业科学院求证后,得到的回复是这款燕麦片的宣传内容不属实,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并未推荐过此款产品。
今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随机挑选了线上销售的 13 种食品,这些食品宣称由“农科院”“农业大学”等机构参与研发。然后,他们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在这些食品中,有 5 款产品被相关机构明确回函,否认与这些机构有关联。有 4 款产品被确认参与了研发。其余 4 款产品,相关机构未作出明确的回应。
部分“学历造假” 网红零食
质量检测不达标
部分商家给出售的零食冠以“高学历”,是想让消费者误以为其品质更高,误以为其更“绿色健康”,但真实情况究竟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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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请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该检验站对标有“东北农业大学”的“九 0 农大蔬菜卷”的营养成分进行了检测。发现这款“九 0 农大蔬菜卷”,其蛋白质实测含量为每百克 7.49 克,而包装标示为每百克 10.0 克,蛋白质实测含量低于包装标示;脂肪实测含量为每百克 21.8 克,包装标示为每百克 15.8 克,脂肪实测含量高于包装标示;蛋白质和脂肪的实测含量,都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允许误差范围。
上海市营养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一位高级工程师施嵘表示:依据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来看,检测结果显示该产品的蛋白质明显低于所标示的含量,这意味着食用这款产品根本无法达到其宣称的营养含量。同时,该产品的脂肪含量又远远高于所标示的值。
研发产品遭仿冒
科研院所维权难
在多个电商平台上,有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院校等名义研制的产品,让人难以分辨真假。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发现,在一些电商平台上,有多个商品冒用了上海农科院的标识和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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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就发现了一件事,在某电商平台上有一家店铺,长期在售卖一款灵芝孢子粉,并且还宣称只有他们店铺销售的灵芝孢子粉才是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的内部正品。然而,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并不认可这种说法,所以就委托了其院属的授权企业,去与该电商进行沟通。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院属授权企业的营销总监王佳炜称:客服曾谎称老板是上海农科院的职工,然而经我们向农科院求证后,并未有此情况。当下,这个网店仍在销售打着上海农科院旗号且带有我们品牌的产品。
而这样的情况还不止一家。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处长周昌艳称:2022 年我们委托了一家律所去排查部分互联网电商平台侵权使用上海农科院标识的情况。经排查发现,有 20 余家电商店铺仍在使用上海农科院的标识、称谓,并进行与农科院成果相关产品的销售。
于是,上海市农业科学院决定维权。
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成果转化处处长周昌艳表示:我们委托了两家院属的成果转化企业平台,将相关情况向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了反映。然而,即便如此,这种情况仍然存在。
法律专家指出,“农科院食品”出现的混乱状况,给许多农业科研院所的声誉带来了不良影响,同时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对此,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采取行动,而科研院所也应该有勇气维护自身的权益。
遭遇“学历造假”零食
该如何维权?
对于仿冒科研院所产品或者直接用科研院所名字来进行造假的这种情况,应当怎样进行监管呢?而消费者又应当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法律专家给出了如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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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单飞跃指出:以农业科研机构和农业高等学校等名义作担保的,涉及网络食品的广告以及网络食品的销售。倘若广告的内容与实际商品的品质不相符,那么这些行为就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教授单飞跃指出,尤其对于平台而言,应当对处于平台内的经营者的相关行为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法律专家建议消费者遇到此类事件时,需注意留存证据。可向商家或平台提出索赔要求,也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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